埃及最高法院判令政府取消信仰歧視法規

2011 七月 8日, 星期五 18:26

據《亞洲新聞》通訊社報道,埃及最高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命令政府取消強迫基督徒改信回教、在身份證上註明「回教徒」的法規。從此,曾被迫登記為回教徒的埃及基督徒可以將身份證上的宗教信仰一欄進行修改。

埃及的基督徒長期受到政府法規的歧視,直至今日,埃及很多民政部門都將新生兒或者要更換證件公民的宗教信仰一欄一律寫成回教徒,並以「做回教徒有很多優勢」為理由,力勸基督徒不要修改證件上的回教信仰的信息。

不少基督教學者批評這類法規帶有明顯的信仰歧視性,充分表明一些行政部門官員利用他們的職權強迫基督徒改信回教。

現如今埃及最高法院的判決,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基督徒的信仰不受到法規的歧視。對此,埃及天主教會新聞發言人拉菲克‧格雷克神父向亞洲新聞通訊社表示,「最高法院的這一判決對正在變革中的國家來說無疑是積極的。」

格雷克神父還說,其實法院過去多次要求重新審議歧視性法規,但始終遭到前內政部長的堅决抵制。現在,那位部長因腐敗而鋃鐺入獄,使得歧視性法規得以廢除。

雖然法院判令政府取消信仰歧視法規,但可能遭到層地方政府部門的抵制。「所以,究竟實際效果如何關鍵要看這一判決的落實情况。」他最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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