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終被遣返中國 逃亡期間信主得救

2011 七月 23日, 星期六 10:35

加拿大移民部22日已把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遣返回中國,並已在當地23日下午抵達北京。中國公安在北京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

據《美國之音》報導,先前賴昌星曾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的要求,21日傍晚法院終決定拒絕此要求,其理由是加拿大政府相信中國的承諾,即賴昌星回中國後將不會受到酷刑虐待,也不會被判死刑。

對此決定,各方人士反應各異。加拿大前任駐中國大使貝祥向《美國之音》表示,賴昌星案已經成為中國抓捕逃亡海外的經濟罪犯的標杆,具有某種象徵意義,因此相信中國政府會遵守承諾,以免失信於加拿大,破壞其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

相反,賴昌星在加拿大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則對中國政府的承諾存疑。他說:「同案中已經有8人被判處死刑,賴昌星的哥哥也在監獄中死亡,所以不能相信此承諾。」

1994年,賴昌星成立廈門遠華集團並涉嫌從事走私活動。中國官方指控賴昌星和他的廈門遠華公司走私逃稅達800多億元人民幣,其涉案金額之巨,辦案時間之長,規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從而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賴昌星於1999年持香港護照進入加拿大,期間多次提出難民申請被拒。2006年,加拿大移民部完成對賴昌星遣返的風險評估,認為他被遣返回中國之後,不會面臨風險。賴昌星立即對這項結論提出上訴,並獲得勝訴。今年7月7日,移民部再完成了第二次的風險評估,仍然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沒有危險。移民部隨即將他逮捕,並立即展開了遣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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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留加拿大的12年期間,賴昌星接觸多位牧師尋求生命意義。2009年10月,賴昌星在遠志明牧師的佈道會上二度做決志禱告。當時遠牧師佈道的題目是「在絕境中蒙恩」。遠牧師相信神一直在預備賴昌星的心,自1999年他因為中國打擊走私犯罪而來到加拿大之後,很多基督徒一直都在為罪疚捆綁、官司纏身、身心交瘁的他禱告,但是他一直深居淺出,頑梗不信。

賴昌星自言,其實2006年遠志明牧師來溫哥華佈道時,他就曾悄悄來聽過一場。2009年,那位帶賴昌星來遠志明牧師佈道會的姊妹一直坐在他旁邊為他默默禱告,生怕他中途離場,沒想到聖靈大大地動工,他不但聽得入迷,而且一呼召他就站起來向前走。

此前賴昌星亦有與不同牧師接觸,賴的前妻曾明娜是在2007年由現居美國的陳摩西牧師主持浸洗禮而成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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