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志明牧師分享「順服神和順服人」

2012 二月 7日, 星期二 7:31

基督徒身處兩個國度,一是神的國,一是人的國。

神的國很清楚,耶穌在「主禱詞」裡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國沒有窮盡,基督徒是神國的國民。

基督徒又有一個人的國,美國呀中國呀,有一個公民的身份。

接下來就有一個問題:順服神和順服人,也就是順服天國的主和順服地上的權柄,這兩者的關係如何處理?

這個問題,聖經裡有很明確的、平衡的教導。

第一,要順服執政掌權者

彼得前書有一段話:「你們為了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2:13-15)。接下來又講:「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會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2:17)。你們注意這裡的用詞不一樣:對弟兄用「親愛」兩個字;對神要「敬畏」;對君王呢?要「尊敬」。接下來又講:「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人為了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2:18-19)。

羅馬書13章講得更具體:「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13:1-2)。接下來又講:「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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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認為人間的權柄是從神來的,不是出於人自己。如果沒有神的允许,一個麻雀都不掉到地上,那麼沒有神的允许,一個君王能坐到座位上去嗎?不可能的。況且神命定君王是為了賞善罰惡,是執行神的旨意;我們順服他,就是彰顯神的榮耀。我們捨己、犧牲、忍耐、受苦,都表明我們是神的兒女。在地上,基督徒要比非基督徒更守法、更溫順。

第二,當順服人與順服神有衝突時怎麼辦

使徒行傳記載,彼得、約翰他們傳福音,那些執政掌權的「唯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4:17) ,就叫他們來,恐嚇禁止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4:18)。這時彼得、約翰就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4:19)!這個話是說給猶太人的官聽的。猶太人雖然不信耶穌,卻是敬畏神的,所以彼得和約翰才叫他們自己去酌量。

這個話分量很重,意思也很清楚,就是當順服人與順服神兩者直接衝突的時候,一個基督徒就要旗幟鮮明地順服神,不順從人。

使徒行傳第五章裡又記載大祭司對耶穌的門徒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5:28-29)。

第三、聖經的教導有矛盾嗎

這些經文與前面所引彼得前書和羅馬書的那些經文,看起來好像不一致。前面說不管怎麼樣都要順服,「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甚至講「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就是受怨屈也要順服。但是後來彼得、約翰和眾使徒異口同聲地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為什麼?在以弗所書裡有答案:「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1:20- 22)。

在基督徒心目中,耶穌遠超過一切在世上執政掌權的。地上的萬國萬邦如同浮雲流水,沒有穩固不變、信實可靠的。變換的人間之上,真正掌權的是永恆不變的神。

聖經不是自相矛盾。地上政權都是神所命的,我們順服了,就等於順服了神。聖經講「為了主的緣故你們要順服一切制度」。但是如果有人違背主,違背那恩賜權柄的神,我們只能按照主的旨意行事。

一個基督徒,既是天國的子民,又是地上的公民,當這兩個身份相衝突的時候,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天國子民的身份,對不對?就好像你身上有兩本護照,一本是永生護照,一本是今生護照,當兩者必擇其一時,你不會選擇今生護照、丟掉永生護照,對吧?

第四、凱撒與上帝

弟兄姊妹會問,什麼叫「衝突」?順服人與順服神兩者,有什麼分野?為什麼會衝突?

耶穌一句話就概括了:「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多簡單啊!誰的歸誰。

凱撒是地上的君王,上帝是我們天上的父。凱撒發給我一本地上公民的護照,上帝發給我一本天上子民的通行證,就是聖靈的印記,將來能得天國產業的那個印證。那麼我怎麼一起服從呢?很清楚,是誰的,就服從誰。稅,拿給你;糧,交給你;律法,我遵守;社會上一切制度,我都尊重,唯有那屬於神的部份,我要聽神的。

哪一部份屬於神呢?大家都知道。信仰是不是屬於神的?靈魂是不是屬於神的?永生是不是屬於神呢?教會是不是神的家?這是非常清楚的界限。

當然,教會也有屬地的一面。你總得有個賬戶啊?有個會計審計製度啊,有負責人啊,教堂有個房產證啊。我多次講過,教會應該向政府註冊,有各樣報備,但不是被強行納入某一個教會。

教會裡頭的事是屬天的,凱撒即無權也無力干預教會屬天的事。這就是為什麼歷史上,教會越是被逼迫,屬靈的火就越興旺的原因。凱撒想管上帝的事,結果只能適得其反。

第五、信仰的超越性

屬誰的就歸誰。凡是屬靈的、信仰的事情,天國的國民聽神的。神告訴我們,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信仰是沒有國界的,所有基督徒都有同一個天國國籍。福音從耶路撒冷傳遍歐洲,傳到美洲,傳到亞洲,都是同一個主、同一個靈,對不對?

信仰是內在的,不是外在的。信仰是超文化的,不是屬於哪一種文化的。信仰也是超黨派的、超民族的、超政治的。

基督徒的行為不是左右逢源,而是該遵守的都遵守,只是我的信仰、我的神、我的教會生活、我的讀經、我的禱告、我的敬拜,都是面對神的。

一個信仰堅定的基督徒,上帝喜悅,世人也看得起。

概括說來,凡是屬於地上的一切事情我們都要順服人,凡是屬靈的事情要順服神。地上的事和屬靈的事衝突時,基督徒可以得罪人,但不能得罪神,哪怕犧牲自己。另一方面,在屬靈上不得罪神的情況下,基督徒可以在地上向人讓步,哪怕犧牲自己。

本文源自遠牧師博客《遠方的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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