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三大教派嚴正聲明聖經對同性戀立場

2012 七月 20日, 星期五 8:28

近日林以諾牧師有關同性戀的講道引起教內對同性戀立場的爭議風波,22位牧師傳道聯署一份文告文否定《聖經》論及同性戀是罪的立場。

時近一個月後,港三個大基督教宗派包括香港浸信會聯會、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發出聲明,重申正統基督教立場,以正視聽。

聲明明確表示,《聖經》明確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罪,原因是神設計的美好的夫妻關係是一男一女的,並且婚姻以外的性行為都不符合神心意。此處並沒有特別針對同性性行為而言,如此的準則適用於其他包括婚前性、亂倫等。

聲明又指出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以及提及神的審判明言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並承受後果。雖然聲明嚴厲說明《聖經》及教會對罪不妥協的立場,但提醒信徒要對陷入罪途的人士以愛心關懷及援助。

「三宗」都是香港最大的三個基督教宗派,合共有數百間本地堂會。

以下是聲明全文:

標題:嚴正表明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

以聖經為神的聖言,是信仰及生活的最高權威(提後三:16-17),聖經清楚指出:同性性行為不合乎神的心意,且定為罪,原因是:

一、神的設計

從創世記二章22-24節可見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乃神的美善設計,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決不符合神的心意。彼得與保羅一再提醒信徒「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參彼前一:13-15)「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參帖前四: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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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的律法

同性性行為違反神的律法(利十八:22),且是神所憎惡的(羅一:26-27),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且指出思想與行為的密切關係(太五:27-32),因此一切違反神律法的思想與行為皆應為信徒所棄絕!

三、神的審判

神是審判全地的主(創十八:25),聖經除了反對犯罪的行為與意念外,更言明「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要承受後果。

我們謹嚴正聲明堅守聖經的立場,並呼籲基督徒效法基督,要對罪惡心思行為絶不妥協,惟對陷入罪途及有相關傾向的人,則應予愛心關懷並援助(約三:17);教會更須向會眾推行相關的聖經教導,以達成基督的大使命!」

香港浸信會聯會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 仝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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