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弟兄姐妹接受一些大會講員的挑戰,奉獻自己為「事奉」主。但是又聽到事奉可以帶職事奉,然後有全時間事奉,等等。到底「事奉」包括哪些範圍?
論到事奉,聖經中其實有一個很清楚的事奉「模型」。從主耶穌的吩咐及使徒們的以身作則,可以找出一些原則,幫助我們更清楚了解天國的事奉。
我們很多時候把「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與「教會事工秩序」(order of the church)看為是敵對的。我們常以為,假如每一位基督徒都是神國中的僕人,那麼牧師與信徒、牧師與長執、教會與機構、全職與帶職……這一切的分別都是不需要的。
其實,聖經從不把這兩項真理視為敵對。使徒保羅教導我們,主耶穌藉著聖靈賜下各樣的恩賜給教會(弗4:11-16),不是要限制平信徒的事奉,相反地,主設立教導、牧養及傳福音的僕人,是要叫眾聖徒各盡其職!事奉的結構是為使工作更有紀律,更能發展!
一些流行的觀念
聖經既然已經定下一些事奉的原則,為什麼我們在名詞、觀念上還是那麼混亂?我們深入研究聖經中有關教會的真理時,究竟有什麼攔阻?
首先,近代福音思想形態的發展與自由派(新派)神學的興起有密切的關係。當某些大宗派對聖經的權威失去相信時,信徒們看見「死氣沉沉」 的傳道人,便對任何教會、宗派、結構及傳道人產生懷疑、不信任甚至敵對的態度。因為對「有形的組織」 產生懷疑,於是獨立教會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從西方到中國的宣教士,很多是被獨立教會或獨立差會(又名「信心差會」)所差派的。在今日的華人教會中,最普遍的教會制度是獨立教會(其次是浸信會制)。這是不容否定的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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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近年來我們看見平信徒在聖工上積極參與,這本來是極令人鼓舞的。這說明了一件事:華人教會在成長中,日益邁向成熟。在平信徒中有不少是在社會上具有影響力的,按著他們的訓練、技巧、才乾及經濟能力,本當可以為主的福音做一番大事。但是很多時候他們在教會真理上缺乏正確的教導,因而在觀念上及名詞上產生混亂。無論如何,有些平信徒的確大大地被主使用,做了很多牧師們沒法做的事,把福音廣傳,為此我們要喜樂,並且還要喜樂!
第三,近年來福音機構紛紛成立,也間接造成觀念上的混亂。這些機構的產生往往是因為教會沒有(或不能)在某一些事上盡福音事工的責任。教會對機構的回應及支持,往往是不一致的——缺乏全面性的、聯合的支持及配搭。因此,在基督教圈子裡,看不見教會與機構「合一的見證」。當教會與機構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時,觀念上的混亂也越發普遍。而機構有些時候又越軌地做了一些教會事工範圍的事,例如:自行按立牧師,在聚會中舉行洗禮、聖懇央C這樣一來,教會與機構的界線就模糊了。
讓我們回頭再問:聖經中有沒有給我們一個事奉的模型?這模型是什麼?
聖經中的事奉模式
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是要建立他的教會(太16:18,28:18-20)。他復活以後,親自差遣使徒作他的見證,傳揚福音(路24:44-49;徒1:8)。使徒藉著講道、傳福音並加上神蹟異能,把教會建立起來(弗2:19-20)。
當使徒們到處建立教會時,往往按立當地的信徒為長老(多1:5)。使徒保羅在安提阿按立了長老(徒14:23);保羅在與以弗所教會離別時,那裡已有長老(徒20:17、28)。在安提阿的教會產生教義上的問題,保羅便把問題帶到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及長老那裡。使徒及長老召開會議(徒15:4),會後保羅「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徒16:4)。可見初期教會長老的重要性。
「長老」的職分與提摩太前書3:1所提「監督」的職分是一樣的。在提多書1章,保羅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5節),然後立即說明作監督的資格(7節),可見兩個名詞是同義的。長老的責任,是要「作全群的監督……牧養神的教會」(徒20:28),「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彼前5:2 )。 「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有些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但所有的長老(教導或治理的)都「當以為配受……敬奉」(提前5:17)。作長老的資格,記載在提摩太前書3:1-7及提多書1:5-9。
在初期教會,信徒有需要時,使徒便按立數位弟兄作憐憫的事奉,照顧寡婦(徒6:1-6)。在提摩太前書3:8-17保羅定下作執事的資格。執事是負責憐憫的事工,供給信徒的需要,如保羅說:「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12:7-8)
由此可見,在聖經中有三種事奉:教導的、治理的、憐憫的。第一種事奉是把神的話語宣揚,並把真理講解清楚,造就眾聖徒;第二種是把教會治理得井井有條,在真理及生活上「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4:14),滿有基督的身量,「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6 :2);第三種是供應聖徒的需要,活出基督的憐憫與關懷。擔任這三種事工的僕人,都由教會按手禱告,分別為聖(徒6:6,14:23;提前4:14)。換句話說,長老及執事是「被按立」作他們被召去作的聖工。這些職事,可稱為「特別的職事」(special office)。
聖經中還有記載各種不同的事工,在羅馬書12:1-8及哥林多前書12:28都一一列出。這些經文的重點,都是說明當聖靈賜下某一種(或數種)恩賜給某信徒時,他就有責任善用這恩賜,造就教會,使眾聖徒得益。因為「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12:7)。這些不同的事奉,可稱為「普通的職事」(general office)。被按立的聖工人員,有全職的,也有帶職的。保羅在哥林多時曾與同業亞居拉和百基拉製造帳棚,維持生計,每逢安息日則在會堂講道(徒18:3-4)。但當西拉和提摩太到達時,保羅則全時間「為道迫切」,全職宣揚基督(徒18:5)。新約設立的製度,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7-18;林前9:7、9;加6:6)。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
羨慕教牧事工
獻身作全職事奉的青年弟兄姐妹,在禱告中應求問主:聖靈帶領我進入哪一種的職事?教會的傳統觀念是:蒙神呼召的青年弟兄應到神學院進修,準備自己進入教牧的事奉,在教會裡擔任牧養的職位。 (這種觀念,近年來被華人教會忽略,與差傳的興起、福音機構的蓬勃、教會真理的忽略有關。)其實這種看法是頗合乎聖經的。保羅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羨慕」原文意為強烈的願望)(提前3:1)長老(或監督)的工作是與主耶穌來世上的計劃——建立教會最接近的。長老的工作是直接宣揚福音,是使福音廣傳的一個持續性的職位。長老的工作與神的兒女日常的成聖工夫與長進有密切的關係。長老的工作,與其他各樣的事奉都有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12:28),執事、勸化、施捨、治理、憐憫(參羅12:6-8)。做長老的,可以常與喜樂的同樂,與哀哭的同哭;能看見信徒的敬虔及智慧而喜樂,看見罪惡、錯誤、屬世的生活而擔憂心碎!是的,教牧的職責,是何等的榮耀!
筆者認為每一位愛主的弟兄都應至少一次慎重禱告思想:神有沒有指示我進入教牧(即教導的長老)的事奉?保羅勸勉我們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14:1),好叫我們能「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14:3 )。 「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14:12)
根據提摩太前書3章,長老的資格如下:1. 無可指責;2. 作一個婦人的丈夫;3. 節制;4. 自守;5. 端正;6. 樂意接待遠人;7 . 善於教導;8. 不因酒滋事;9. 不打人;10. 溫和;11. 不爭競;12. 不貪財;13.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14. 不是初入教的;15. 在教外有好名聲。
任何一位有心事奉主、尋求神心意的信徒,都願盡他所能為主工作。但看見這一系列的要求,誰不與保羅異口同聲喊:「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6)請聽神的話如何作答:「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林後3:5-6)聖靈呼召的人,他一定賜給能力、權柄。聖靈已賜下恩賜、能力的人,已接受了主的呼召了。神呼召了你嗎?他會賜你足夠的能力。神賜你恩賜嗎?他已經呼召你了!
正如每一位弟兄應等候主,察驗主是否呼召他作教牧工作,同樣的每一位信徒務必竭力發掘自己的恩賜,以事奉教會造就主的身體。教會的責任——尤其是長老、執事的責任——是要幫助信徒發現自己的恩賜。當教會這樣做的時候,教會很自然的便會「總動員」——達到保羅在以弗所書4:11-16所描述的景況。
注:本文轉自《教會》2014年7月總第48期(https://www.churchchina.org)
註解:
1、取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e8b127ee0101feyh.html(2014年6月26日存取),承蒙作者授權刊載,刊載時略有編輯。 ——編者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