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 陳日君:窒礙教會支援國內信徒

2019 五月 6日, 星期一 18:01

陳日君質疑中國「依法」對香港信徒隨時秋後算帳。(圖:法新社)
陳日君質疑中國「依法」對香港信徒隨時秋後算帳。(圖:法新社)

香港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引發13萬人4月28日上街遊行抗議,有宗教界人士認為修訂條例影響教會在國內的支援工作,甚至中國以惡法引渡支援國內教會的基督徒到國內受審,特區政府亦會予以配合。

陳日君質疑中國「依法」濫捕

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參與遊行,並出席教區正義和平委員會舉辦的祈禱會時表示,中國政府一向不需要真憑實據,甚至用假證據把目標人物引渡返內地,香港政府亦需要按指令捉人。

陳日君又指,過去曾有宗教人士攜帶中國大陸認為不合規格的印刷品到國內,關員也會酌情況放行,但是《逃犯條例》修訂後遇到同樣情況,關員可以無須檢查印刷品,也可以隨時秋後算帳。

另一方面,《逃犯條例》修訂後對宗教人士支援國內教會工作,有很大程度的打擊,他們隨時有機會被指控觸犯相關條例。陳日君質疑,中國政府只要一聲依法辦事,就可以將他們逮捕引渡返國內受審,現時國內已有慈善法、宗教事務條例、 再加上《逃犯條例》修訂後,成為多重打擊窒礙國內宗教團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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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和平委員會執行秘書陳麗娜表示,中國政府去年已經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將教會自由空間收緊,完全控制內地教會發展,若果《逃犯條例》修訂後更加令到香港教會難於支援國內信徒。

邢福增憂香港信徒踩紅線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也表擔憂,《逃犯條例》修訂後香港基督徒被逮捕機會可能增加。

他舉例,2002年香港商人黎廣強運送16,000本聖經到中國內地,被中國政府逮捕及控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後來改行為「非法經營罪」判處2年徒刑、罰款15萬人民幣,同案也有兩名教徒被判刑三年及罰款。

當年黎廣強發表聲明,憂慮中港兩地法律和審訊制度存在差異,香港人在內地容易因法律保障不足而受害,呼籲中國政府保障宗教自由,打消定立邪教法。

邢福增繼續指出,在香港任何支持中國地下教會的信徒都可能被指控犯經濟罪,將其引渡到國內受審。

此外,家庭教會在中國出版沒有書號(ISBN)的,因此所有該些書籍都會被認為是非法出版,已經構成犯罪條件,「如果中國政府懷疑你出售這批書,他們會指控你非法操作或逃稅,如果你提供產品可以被視為非法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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