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達科他州眾議院提出法案,禁止醫生使用激素或替16歲以下青少年進行變性手術;有議員指跨性別人士誤導青少年令他們抱憾。
變性手術改變性別屬災難
眾議員弗雷德·德意志(Fred Deutsch)於今月初提出《弱勢兒童保護法》(The Vulnerable Child Protection Act)得到40多議員支持。眾議院於週三(29日)以46票對23票贊成該議案,並將該議案提交參議院審議。
弗雷德在一份聲明中說:「南達科他州的每個孩子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危險藥物和治療的傷害。兒童識別異性的解決方案不是用大劑量的錯誤激素來毒害自己的身體,用手術進行生殖器官切割或去除健康的乳房,災難性且不可逆轉地改變其身體,解決方案是富有同情心的護理。」
他亦指,我們可以通過某些人將孩子推入一個無法糾正的錯誤之前按一下暫停按鈕,以防止對那些可能後悔的人造成傷害。
眾議院1067號法案指出,醫療專業人員開出具青春期阻滯劑或異性激素的藥物,或對16歲以下的年輕人進行乳腺切除術、子宮切除術、睾丸切除術或輸精管切除術等手術,目的是試圖改變少年人對性的理解,如果少年人對這種看法未能與跨性別者不一致,將被罰款最高2,000美元或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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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憂慮立法損害跨性別者健康
南達科他州的美國公民自由聯,認為立法機關以危險、可能威脅生命的方式損害跨性別青年的健康。不過,弗雷德卻指,16歲以下的兒童年紀太細無法做出永久改變生活的決定。
他直指:「越來越多的未成年者被所謂的性別重新分配的人誤導,當他們長大後對變性感到遺憾。」
變性為滿足肉體慾望是罪
基督徒專欄作者希瑟.克拉克 (Heather Clark)在《基督教新聞網》(Christian News)回應法案指變性是一種罪。
他引用《聖經》多處提到人為滿足慾望而犯罪,耶穌基督為拯救罪人道成肉身釘在十字架上。馬太福音1章21節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羅馬書4章25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法案禁止跨性別相關教學
去年2月12日南達科他州眾議院通過法案「HB 1108」試圖阻止教師承認教室裡存在跨性別和年輕人。法案規定:「在該州的任何公立學校,不得向幼稚園至七年級的任何學生提供性別焦慮症方面的教育。」
此外,七個州仍然堅持「不宣傳同性戀」的法律,積極限制學校講授同性戀,包括阿拉巴馬州、亞利桑那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奧克拉荷馬州、南卡羅來納州、德克薩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