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有正義可言?猶太教與基督教怎樣看正義之戰?前坎特伯雷大主教羅文·威廉姆斯 (Rowan Williams)與希伯來學者艾琳(Irene Lancaster)在一次場合對談,敦促人們用人道方式限制戰爭出現的原始暴力,盡量減少屠殺。
耶穌主張非暴力 並非向不義妥協
正義戰爭屬於軍事倫理學,耶穌基督怎樣看民族衝突?兩學者在《今日基督教》(Christian Today)發表文章,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姆斯認為,猶太聖經和基督教聖經有一共通處,耶穌沒有為當時的社會立法,敦促追隨者採取非暴力和非激進的立場影響和改變社會。
耶穌在登山寶訓教導人與人之間採取主動、非侵略的行動來建立關係,馬太福音5章提到「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這些都表達了被人剝奪尊嚴和自由時,並非還以暴力來取回失去的。
耶穌並非接受不公正、不期待、任人為所欲為的倫理,只是說要小心、不要用暴力,這給世界一個借鏡免得重滔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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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又提到,初世紀基督徒與政權保持距離,只向上帝祈禱,皇帝要人專他為王、敬奉他時,基督徒寧願殉道。
戰爭有正義可言?聖戰出師有名?
對於戰爭,大多數神學家不贊成基督徒當兵,一個國家以上帝之名擴張勢力發動戰爭,例如羅馬帝國殺戮無辜的人,基督徒拒絕履行這些任務。
不過,到了第4世紀基督徒應否參戰出現了變化,認為在軍隊服役是為基督教國家免受敵人侵害,當時代的神學家奧古斯丁也承認用武力,只是必要製定一套正義戰爭的原則,但他清楚指出戰爭本身是不可取的,對他來說從來沒有聖戰可言。
威廉姆斯認為,基督教的正義戰爭傳統跟猶太教有很多共同點,理論上是堅持戰爭不可具有侵略性,自衛是底線,並且確保用盡一切方法來維護正義,縱使戰爭亦不可以使用不成比例的武力、酷刑或報復性大規模的殺戮,戰鬥當中也需維護敵方軍人的尊嚴。
因此,威廉姆斯強調,對待公開的戰爭,現代世界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刻都更加謹慎,因為現代武器幾乎不可避免會導致平民死傷,核武的威脅更加主導著人類的未來,這是公民軍隊的意義。
何謂和平? 戰爭倫理尺度在哪?
聖經怎樣看戰爭?希伯來學者艾琳指出,舊約聖經耶利米書29章記載猶太人被擄去巴比倫(即現今的伊拉克),耶利米先知從耶路撒冷寄信到被擄的祭司、先知、長老和眾民,傳授生存技巧,促請同胞為城市的和平祈禱,以便猶太民族和教堂在當地繁榮發展。
對於何謂和平?艾琳從猶太教的聖經、口頭律法、中世紀和後來的法律闡釋,和平不僅是停止敵對行為、也不是改革,是重組。當一切可採取的行動都失敗而戰爭必須進行,也要在非常具體的標準範圍內,只有在絕對必要時才參與戰爭,最終目的是防止生命受損。
她用以色列國為例,以色列的軍隊是一支公民軍隊,不會為了戰爭而發動戰爭,只有在絕對必要時,為防止生命進一步受損才進行,並且提醒,當人們思考正義戰爭的概念,實際上應該反思戰爭的後果,以及怎樣真正構成一個公正的和平。
艾琳和威廉姆斯都認同,猶太人和基督徒必須思考怎樣用人道方式,限制戰爭中的原始暴力,盡量減少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