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聯邦最高法院近日一致裁定,允許在公共建築物內展示宗教符號,指出這些符號的展示與該國的世俗原則並不衝突。
據法律倡導團體國際盟衛(ADF International)報導,11位法官認為,十字架等符號作為巴西歷史和文化傳統的反映是可以接受的。該團體在法庭裁決中參考了他們提交的法律意見書。
法官克里斯蒂亞諾·扎寧(Cristiano Zanin)在裁決中寫道:「在聯邦、州、區或市級的公共建築物內,展示宗教符號以反映巴西社會的文化傳統,並不違反非歧視、國家世俗主義或公正性的原則。」
法官亞歷山德雷·德·莫拉埃斯(Alexandre de Moraes)表示,只要符號的展示旨在反映巴西社會的歷史、文化和傳統層面,並且巴西主要是天主教國家,那麼這些符號在公共空間內是可以接受的。
該案件可以追溯到2009年,源於一名巴西公民的投訴,該公民聲稱公共空間內的宗教符號讓他情感上受到困擾。
巴西聯邦公共部門(Federal Public Ministry)和巴西總檢察長辦公室支持原告要求,主張應該移除聯邦和州級建築物內的所有宗教符號,理由是這些符號的存在違反了非歧視原則,並損害了所有巴西公民的宗教自由。
Like Us on Facebook
然而,該訴訟在初審和上訴法院均被駁回,隨後的上訴也被拒絕。最終,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導致上週的決定,駁回了公共檢察官辦公室的論點。
根據國際盟衛的說法,該裁決對巴西所有聯邦和州級公共機構具有約束力。
國際盟衛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倡導總監托馬斯·亨里克斯(Tomas Henriquez)形容這一裁決是「巴西宗教自由的一個巨大勝利」。亨里克斯辯稱,「受傷情感」論點不足以成為禁止宗教符號的理由。
國際盟衛報告強調,國家中立原則不應被解釋為對基督教的敵視,並指出承認基督教在巴西的歷史、文化和社會意義的重要性。
該案件與一個著名的歐洲案件有相似之處。
2011年,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在勞齊訴意大利案(Lautsi v. Italy)中作出類似判決,支持意大利在教室內展示十字架的權利,並認定這些符號並不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的原則。
國際盟衛還參與了這個歐洲案件,代表歐洲議會成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来源:Christian Daily Interna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