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和宣教乃文化中兩種影響人類生活最深遠的因素。在救恩歷史中,君王和先知都是神的僕人,政府和教會都是神實現祂主權和國度的器皿;在一個理想的情況裡,兩者應有美好的配搭,如魚得水,相輔相承,完成神所託負管理全地的責任。但在一個墮落的景況裡,上述兩者之間往往產生不協調,甚至嚴重衝突的現象;在新舊約中,政教關係的變化,往往對整個社會和民生帶來嚴重的影響。聖經雖不是一本專論政治學和社會學的書,但卻提供重要的政教關係原則和模式。
本文並非研究這些聖經的政教關係原則和模式,而是進一步探討教會歷史各時期如何運用這些聖經原則去應對當前的政教關係問題;本文將比較側重廿世紀的一些理論。
I 初期教會
教會在五旬節成立以後,迅速向外發展,而起初三百多年的教會,乃在重大的逼迫和壓力下成長和增長。首先是在本族中之政教衝突,跟著便與羅馬政府發生衝突,斷斷續續的被逼迫了一段很長的時問。
基督徒稱基督為主、為神,傳講天國的信息,對羅馬君王,他們可以為他禱告,但卻不能稱他為神、為主,亦不肯燒香崇拜他,而這正是他們遭受嚴重逼迫的原因。但這種情況到了313年便有了改變,基督教由非法宗教變成了合法的宗教;帶來這種改變的君士坦丁,起初是對基督教有好感和尊重,後來成了信徒,促使基督教進一步成為羅馬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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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勢下,成為基督徒不但是光榮的事,而且大有益處;在教會的影響下,國家立法使婚姻制度更堅固和穩定,兒童和奴隸的地位也得到更大的改善和保障,可惜教會為了這些影響力卻付上了很大的代價。羅馬王開始支配教會,君士坦丁於325年召開了尼西亞會議,並且發令要求接受大會所定下的信條。君士坦丁自己並沒有干預教會制定信條的事,可是他的兒子卻開始使用權力去修改教會的信條。以後的羅馬王亦大大影響教會的信條和行政。
II奧古斯刊
到了第五世紀,政教關係起了重要的改變,羅馬主教勢力越來越大,教會漸漸被視為地上的「上帝城」在任何地上王國之上。這種思想上的改變來自奧古斯丁的教訓,特別是他的〈上帝城〉(The City of God)一書,在這方面的影響最大。
在〈上帝城〉一書中,奧古斯丁在人類歷史中探討二個城的發展,一個是地上城(Civitas terrena),一個是上帝城(Civitasdei)。地上城以自愛為中心,甚至輕視神;上帝城則以愛神輕視自己為主。奧氏以上帝城就是地上的教會,教會就是基督的國和天國。
很多學者認為奧氏對上帝國和地上國的分析不夠清楚,對政教關係亦沒有明朗的答案,以致在這方面持不同立場的人都能引用奧氏的權威支持不同的論點。奧氏的著作中有時認為政府和教會是二個獨立的團體,但二者都是神所設立的,為了成全不同的弁遄A有時奧氏以為君王的權力在教會之上﹒有時奧氏又以為教皇的權力應在國家之上。中古時代(600至1500年)的教會則採納了奧氏著作中教皇權力在國家之上的看法,而東正教則一直處於國家權力之下。
III中古時代的天主教
當羅馬帝國逐漸衰亡,羅馬主教成為歐洲的屬靈領袖,在沒有強有力的羅馬君王時,羅馬主教兼管國家大事。799年,羅馬王俯伏在教皇腳下表示效忠的事,更成了教會權力到達新高點的象徵;這傳統維持了足足一千年,直至1808年拿破崙加冕時為止。
這段期間羅馬天主教在政治上的得勢,得力於奧古斯丁的教會觀,在奧氏的觀點中,教會是神施恩給人的唯一途徑,在教會以外,沒有其他蒙恩得救的方法,因此教皇對付不就範的君主和國家的最重要武器就是運用革除會籍的權力。例如在1077年,貴格利七世(Gregory VII) 革除亨利四世的會籍時,亨利被迫在風雪中站立三日,等待教皇賜下赦罪令。約一世紀之後,教宗依諾森三世(Innocent III)宣稱教皇如太陽而君王如月亮﹒因此君王的權力不但在教皇之下,而且源出於教皇。
就如Walter Hobhouse 在The Church and World (p.208)中指出,中世紀的這種政教關係,並沒使世界走上基督化的道路;相反的,卻使教會世俗化,而且這種教會管制國家政權的模式,亦不合新約聖經的原則。
IV改教時代
馬丁路德在1520年被羅馬天主教革除會藉,不得不對政教關係作出新的衡量。一方面他的改教運動需要德國列王的支持;另一方面亦因當時的德國農民在1524年因爭取社會和經濟權益,引起叛亂。路德要求德國諸侯起來平息這場叛亂,路德亦認為君王有權去維護真理和解決教會的紛爭,這帶來了路德宗政教聯盟的立場。至於路德以為官長本身有權柄管理教會,或是官長此種權力乃由教會所賜予的,則成為學者爭論不休的問題;但無論如何,路德把教會交託在國家政府的保護之下。
同時在馬丁路德的二個國度的觀念中,神國的子民不需國家的權力和法律的干預,但地上國度則應用武力去克制非基督徒的犯罪行為。路德又以為神國子民在地上國度中應甘心忍受不公平的待遇,但同時世俗的權力亦有其限制,政府不能干預信仰,當政府干預信仰時,信徒可以不順從,在On Secular Authority To What Extent It Should Be Obeyed一文中,路德說:「在有關靈魂得救的事情上,祇須接納神話語的教導。」暗示政府無權過問屬靈問題,路德認為政府是人墮落後神才為阻止罪惡和維護公安而設立的;這與亞奎拿的天主教思想不同,因他相信政府是人未墮落前天然本性的要求。
加爾文的政教觀念亦與中世紀的天主教思想有基本的分別。天主教認為教會有支配政府的權力,而加爾文認為屬靈的境界比世俗的境界高超,因此教會可以給政府教導和提醒,但教牧人員卻不應控制政府或支配君王;但同時加爾亦強調君王和社會應接受教會的引導。在瑞士的日內瓦,加爾文的教牧人員不但負責教導宗教事宜,同時對政治和家庭生活提供道德上的指導。
就政府而言,加爾文認為君王和官長從神直接領受權柄,而非透過教會(如天主教所教導),但同時良好的基督徒官長必須聽從教會的指導,官長的職位並非來自教會,但如何執行職務,則必須聽從教會。加爾文派認為國家的法例亦即神的法律,因此國家法例肯定是維護加爾文派的教會。不過,在加爾文的觀點中,君王並非教會所指派,而是神所指派,處理國家的事。
加爾文一方面同意馬丁路德的見解,認為政府的存在是墮落之後才需要的,但同時加上一個比較積極的觀念,認為政府除了防止罪惡外﹒還有提供國民福利的責任(但亦非近代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的先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