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中心東端治安和環境惡劣,毒品問題嚴重。有家長投訴學童在校園內隨時可接觸到沾血針筒,在公園可拾到用過的避孕套。這種情況不單大大影響市容,更增加了區內學童染上嚴重傳染病的機會。市民生活提心吊膽,警察也不見得安樂,日日在區內跟吸毒者和毒販玩貓捉老鼠,甚至反過來被吸毒者逗弄。為了重整該區失序的局面,警方於是決定要大力打擊毒品活動,要亳不手軟的檢控在街頭公然吸毒的癮君子。一般市民當然拍手叫好,但一些所謂保護吸毒者權益的組織則大搖其頭,指警方的強硬行動,不單無效,更會迫使吸毒者四散,向全市不同蔓延。現在吸毒者多聚集在一區,間接限制了毒品的擴散。況且吸毒者不是「犯人」是「病人」,不應打壓他們,也不應強行要他們戒毒,侵犯人權。簡言之就不要試圖對目前的狀況採取任何較強的行動,而是要為吸毒者留下一片樂土。
這種別開生面的論調,槳糊邏輯,在溫哥華(甚至在加拿大)已屢聽不鮮。按這種思考方式,毒品問題不是不用處理,但當中一些基礎性原則一定要緊記:例如吸毒者是受害人是病人,要珍惜愛護;選擇吸毒是基本人權,強行要人戒就是侵犯人權。要根據這些原則來處理毒品問題。因此就出了「毒品安全注射屋」這點子:吸毒者能在一個舒適衛生的環境下行使他們的人權,又不會出現隨街掉針筒的問題,一舉兩得!不過前些時有報導指出,有了毒品安全注射屋也無保於事,因為只有少數吸毒者使用,街道上依然有很多棄置的針筒。為什麼會這樣呢?按保護吸毒者權益人士的分析,錯不在吸毒者(他們是受害人,怎可怪罪他們!),錯的是當局,沒有將毒品安全注射屋做到盡善盡美,令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錯的是警察,在毒品安全注射屋附近街道巡邏,令吸毒者有心理威脅;錯的是一般市民,沒有衷心誠意去擁抱在區內開設毒品安全注射屋的計劃,他們的不理解不接納,令吸毒者有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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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種邏輯,其實毒品安全注射屋真的不是處理毒品問題的上好方法。既然吸毒是人權,幹嗎要強迫人家在室內吸,不能在街頭公然地吸?既然警察是一種心理威脅,在吸毒者活躍的地區就不應有警察。更不應厲行什麼加強檢控,應在大溫地區留下一片淨土給吸毒者。既然溫市中心東端已是吸毒者慣常出沒的地區,為了確認他們的各種權益,政府不如因利成便,將該區劃為「吸毒特區」。警察在區內的職責是保護吸毒者,對一切不友善或不認同的市民以「歧視」,「侵犯人權」等罪名加以票控。有了這些措施,癮君子自然有賓至如歸之感,毒品問題也不會蔓延全市。
當然,按放縱式自由理念,吸毒只是其中一種受保護的基本自由人權,還有很多很多,例如嫖妓、天體、街頭飲酒、亂過馬路等等。既然吸毒有特區,其他也當一視同仁。所以政府應廣徵民意,調查清楚有多少範圍和特別喜好需要給予更人性的照顧,然後將全大溫哥華按這些需求重新分區,好讓人人都自得其樂。
至於一些安份守己,期盼安居樂業,讓下一代健康成長的小市民,他們的人權和訴求也不容忽現,政府要劃出「良好小市民特區」。在這區內市民要奉公守法,恩慈相待,不容有公開的黃睹毒出現。警察的職責是保護守法的市民。教育團體則教導傳統的道德價值家庭觀念。但請記著,這是個「特區」,在特區以外要求所有人有同樣的表現和觀念就是政治不正確,politically incorrect!要避免這情況,小市民最好不要對其他特區的人指手劃腳,乖乖地待在自己的小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