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早前一批含有「阿拉」詞彙的《聖經》被充公之後,馬來西亞政府再禁止一份著名天主教週報使用「阿拉」字眼,相關訴訟14日起在大馬高等法庭開審。
代表天主教週報《先鋒報》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出,「阿拉」一詞不應該限於穆斯林專用,因為該詞彙在阿拉伯語國家的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廣泛使用,各指向自己所信仰的神明。
2007年12月,天主教週報《先鋒報》接獲政府通知,若不取走在馬來語版刊登的「阿拉」字眼,就會撤銷印刷準證,因而引發了「阿拉」字眼的官司。當時下達這個命令的房屋部部長拿督斯里賽哈密認為,有必要根據內部安全法,禁止非穆斯林使用該字眼,以免引起混淆和誤解。
天主教週報一方則認為,該舉動侵犯了宗教自由的憲法。
該報紙的主要顧問Porres Royan指出,「阿拉」字眼在使用馬來語的國家中,無論是作為敬拜還是信仰指南的用途,都有著重要的地位。目前,部長所做出的舉動已經超越了印刷報章和出版法令的範圍,因為該法令不是用來限制宗教團體實踐信仰的。
他更澄清,天主教週報的發行主要流傳於信徒之間,並不是給非會員的大眾讀物,更不是供穆斯林羣體阅讀的,因此理應沒有所謂「混淆和誤解」的問題。
國家顧問拿督卡瑪魯丁卻堅持,「阿拉」字眼在馬來西亞是屬於回教的專用詞。
「在我們的國家,如果一個人提起『阿拉』或者『卡利瑪阿拉』,會令人想起是穆斯林的神明。『卡利瑪阿拉』對穆斯林來説是聖潔的,有著崇高的地位,因此它的神聖性需要被保護。」拿督卡瑪魯丁表示。
拿督還爭辯説,教會無權挑戰房屋部部長在批准印刷準證時附加的條件,教會「只可以在部長拒絕頒發準證時起訴對方」。
馬來西亞基督教聯盟的領袖曾於1989年的宣言中呼籲教會「不停止的為所有涉及解決糾紛的人士祈禱,這是爲了維持合一、和睦及平,能夠在這個國家時刻高舉公義和人權」。這也是針對當今大馬教會的呼籲。
相關新聞:
馬來西亞高等法庭30日再審「阿拉」字眼案(2009.12.18)
大馬天主教《先鋒報》新婆羅州版印刷遭拒(2009.11.16)
馬來西亞政府拒基督徒請願一萬本《聖經》仍扣押(2009.11.05)
馬來西亞政府充公超過15,000本《聖經》(2009.11.05)
-
香港一牧者解析「離堂文化」 敦促傳統教會自我改革
研究歷時一年多的《2024香港教會普查》數據上月底發佈,引發關注,顯示香港教會正面臨明顯的「離堂趨勢」。
-
在教會談論政治可以嗎? 台灣一牧者提出三大思考
政治議題難以避免,對「教會裡對是否應該談政治」的問題,眾説紛雲。基督徒究竟如何在信仰羣體中面對政治討論?台灣基隆教會本堂傳道莊迺民近日在YouTube頻道提出三大思考重點供信徒參考。
-
德國「無宗教信仰者」人數首次超過天主教與新教信徒
根據德國「世界觀信息服務」(Fowid)研究小組2024年最新公佈的調查結果,德國無宗教信仰者人數首次超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使得無信仰人羣成為該國最大的「宗教」羣體。
-
中國宗教局五月起強化規管外國人宗教活動
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4月1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新規例於5月1日起施行。這是2010年後,宗教局再次修訂《實施細則》,進一步規管境內外國人的宗教信仰活動。
-
中梵主教任命協議、祝福同性伴侶:教宗離世留下的爭議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在剛過去的復活節星期一清晨離世,他在任時與中國政府簽署《中梵雙方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簡稱《中梵協議》)引來主教任命問題,而批准神父為同性伴侶祝福亦備受福音派人士抨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