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佈2004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再次引發國際爭論

包括中國、緬甸、越南、北韓在內的多個國家再次被列為“特別關注”對象
9月16日,美國國務院發佈了《2004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中被指責“阻礙國際宗教自由”的國家超過30個,且被分為5類,其中緬甸、中國、越南、北韓等國被列在“通過極權或獨裁手段控制宗教信仰及活動”的名單中,而厄利特裏亞、伊朗、沙地阿拉伯、蘇丹等國則被列為“敵視少數派或未經允准的宗教”的國家,此外,“忽視社會對少數宗教信徒的歧視或迫害”的國家包括孟加拉、埃及、印度、印尼等,“在立法及政策上對某些宗教持有偏見”的國家包括以色列、馬來西亞、俄羅斯等國,“以‘異端’或‘邪教’之名公開抨擊某些宗教”的國家則包括比利時、法國和德國。

而印度、阿富汗、土耳其等5國同時被列為“在推動宗教自由發展上取得重大進步”的國家,緬甸、中國、法國、印尼、北韓、俄羅斯、沙地阿拉伯、越南等多個國家則被列在“特別關注”的名單上。報告中包含了研究人員對全球六個區域的各個國家宗教自由狀況的詳細介紹。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特別嚴重地”違反宗教自由的國家都將被國務院界定為“需要特別關注的國家”。而被列在名單上的國家如不改善國內宗教自由狀況,有可能面臨著美國的制裁。但事實上,自美國國務院開始對全球宗教自由進行評估以來,還沒有對“黑名單”上的國家採取過具體制裁措施。

這份報告發表之後,一些國家不予置評,一些國家表示認可,而包括中國、緬甸、北韓、越南、沙地阿拉伯在內的多國則嚴厲批評美國的此種做法。中國外交部批評報告違背事實,對中國的宗教政策完全不瞭解,並要求美國停止利用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

《報告》中指出,中國政府脅迫、幹擾及拘留不向政府登記的基督徒和其他宗教的信徒。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則在就《報告》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每年發表對其他國家宗教狀況的報告、並對外國政府指手畫腳的做法是“不負責任的”,“中國的憲法和其他法律保護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他説。

越南對美國將其列為“最嚴重剝奪公民宗教信仰權利”的八個國家之一表示“強烈的抗議”。越南外交部發表聲明指出:“這是一個在對越南情況的錯誤認知之上的錯誤決定,”這一決定“無論如何無法促進美越兩國政府和人民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報告》譴責越南限制宗教自由,並且至今仍然囚禁了44名宗教人士。而越南外交部官員則説,越南國內沒有因宗教逼迫而被囚禁的信徒。一名美國駐越南的外交官員曾在上個月對美國眾議院表示,美國和越南“對人權和宗教自由的理解非常不同”。他又説,越南對美國有很深的不信任,反之亦然。

緬甸軍政府也在上週四反駁了美國的該份《報告》,又告誡美國政府首先整理好自己家裏的爛攤子。“諷刺的是,這個指責緬甸沒有宗教寬容的國家自己正在經歷著宗教衝突,這讓我們想起一句西方諺語:‘玻璃房子裏的人,不要扔石頭’。”緬甸軍政府在一份官方聲明中這樣説。在《報告》中,美國國務院指出緬甸政府在國內壓制民主運動,監禁政治異見人士,對囚犯實行強制勞動等,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昂山素姬仍然遭到軟禁,就連佛教僧侶,在談到民主問題時也面臨著被關押的危險。

公佈該宗教自由報告時,美國國務卿鮑威爾説:“我們將繼續和這些國家進行對話,以促使他們改善人權狀況,尊重並保護宗教自由。全世界仍有很多人無法享有最基本的人權和宗教自由,而一些極權政府不尊重和保護宗教自由。”

該報告全文刊載於美國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state.gov/g/drl/rls/irf/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