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有正义可言?犹太教与基督教怎样看正义之战?基督教教义有否明确的教导支持战争或正义之战?
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姆斯(Rowan Williams)认为,犹太圣经和基督教圣经有一共通处,耶稣没有为当时的社会立法,敦促追随者采取非暴力和非激进的立场影响和改变社会。理论上两教都是坚持战争不可具有侵略性,自卫是底线,并且确保用尽一切方法来维护正义。
因此,威廉姆斯强调,对待公开的战争,现代世界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谨慎,因为现代武器几乎不可避免会导致平民死伤,核武的威胁更加主导著人类的未来,这是公民军队的意义。
基督教教义中,没有明确的教导支持战争或正义之战。相反,基督教教导人类需要爱与和平,实现和解和凝聚。然而,在现实生活当战争不可避免时,基督教教义提供了指导和原则。
首先,基督教中存在著"爱邻如己"的教导,是让人们关注别人的困苦和需要,追求和平、正义和怜悯。基督教教义认为,战争往往会引起危害和破坏,甚至可能杀害无辜者。因此,基督教教导人们需要尽可能避免战争,促进和平。
其次,基督教教义中强调宽恕,即使在争端和冲突中也需要互相体恤和包容,去寻求和解而不是报复。基督教认为,如果能够解决问题而不是战争,那么这就是更好的选择。
此外,基督教教导人们对于战争、决定是否参战或发动战争都需要慎重考虑,以正确的方式取得判断。这可能涉及到种种道德,法律和政治因素,而这些因素都是需要慎重态度对待的。
总之,根据基督教教义,没有所谓的正义战争,人们需要尽量避免战争,追求和平、爱和宽恕。然而,当战争不可避免时,人们需要根据信仰的指导原则来进行判断和取舍,为有可能的情况取得道德,法律和政治的正确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