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有望首次寫入中國憲法 

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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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004年3月1日,中國人權研究會第二屆全國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於北京召開。中國人權研究會名譽會長朱穆之在會議上透露,“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有望首次寫入我國憲法。

朱穆之説,“即將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準備討論修改憲法,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有望首次寫入憲法。“人權”這兩個字寫入憲法有重大意義,這表明我們中國對人權非常非常的重視,而且我們在人權方面有許多自己的觀點,許多的看法,許多的實施。”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在會議上表示,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國過去提出的一些人權觀點需要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實際結合起來,逐步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系統的人權理論,這需要政府、非政府組織和理論界的共同努力。他同時希望中國人權研究會在組織推動人權理論研究,積極開展與海外的交流和對話,爭取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周覺説,中國的人權保護雖然仍有不足之處,但是在過去幾年裏進步非常顯著。在過去幾年裏,中國政府在人權方面有很大改善,先後提出建立“法治政府”的任務,強調“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尊重和保障人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並在保護流浪人口、農民工、愛滋病患者和貧困人口弱勢羣體權利上採取了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