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创世记1:27,5:2)人之所以为人,能拥有人性的尊严,是因为我们是按著神的形象而造,是蒙祂赐褔,是男女各别的。但随著1995年性倾向纳入仇恨法,1996年性倾向纳入人权法,2005年婚姻定义更改以包括两男两女的性结合,加拿大在道德防坝上已缺了堤,性混乱的洪水冲破了婚姻家庭的基础架构,并向著年幼无知的下一代涌来,说是男是女全在乎你的思想、感觉和喜好。
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Randall Garrison的C-279法案已通过下议院,现处于上议院的二读阶段,法案要把"性别身份"加入人权法。至于甚么是"性别身份",并没有法律定义,闻说是心中觉得自己是什么性别,那就是这个人的"性别身份",与他生来是男是女无关。
三月十日卑诗省自由党律政厅长苏安彤(Suzanne Anton)引入17号法案,容许人根据"性别身份"更改出生证件,成人只须医生签署,孩童只须父母同意,也无须经过变性手术。故此,出生证所显示的不是生来的性别,而是持有人当时的感觉。事缘现年十二岁的Harriette Cunningham向卑诗人权局投诉省政府,指其出生证所登记的性别是男,出境到美国时有许多不便,并说:"边境官员应该望著我,看到我的名字、我的出生日期,就看到我是个好女孩,就是这么样。"于是苏安彤推出了这法案。但这孩童的家人表示即使法案通过,也不会撤销投诉,因为他们要把性别一栏从出生证件中删除。新民主党省议员Chandra Herbert更声言要继续推动,令医疗体系为变性者提供更多服务,并要政府各部门作出因应改变。
同月,温市公园局表示要设置"中性洗手间",并为其标志征询民意。跨性别工作小组报告建议的标志有妇女图像和妇女字样,一看之下是女厕的标记,但图像和字样下有细小的字体写著trans women welcome,即欢迎感觉自己是女性的男人进入。这是对女性的歧视和欺凌,因为不熟识英语的少数族裔中的女性和外来女游客未必知道\"trans women welcome\"的意思,身裁矮小的妇女和年幼女童看不到牌子上的细字,视力不足的女性也会看不清楚,急著进去的女性不会停下来留心看看那些细字说什么。温市公园局显然是针对女性,把妇女和女童使用公厕时的一点私人空间和个人私隐也要拿走。
男女有别是造物主赐与人类的福气和尊严,它建立了婚姻制度和家庭体系,成为人类社会互系共存和代代延续的最基本单元。然而,这些性别混乱的法案和政策直冲加拿大三级政府,强迫社会大众接受这个男女两性以外还有其他性别(或没有任何性别),又男可变女、女可变男的最大谎言。神的儿女们醒来吧,这是个弯曲悖谬的世代,祷告吧、呐喊吧、发光吧!让我们发出生命的耀眼光芒,来唤醒这个黑暗迷失的世代,免得人类同步迈向这导至灭亡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