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判决公民誓词中的"Under God"违反宪法

加州一名联邦法官9月14日判决,公立学校在开学时让学生在国旗前宣誓"属于上帝的统一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违反宪法。法官卡尔顿认爲,誓词阻碍了学生"免于被迫接受上帝的自由"。

他在判决中援引了2002年沙加缅度无神论者纽度提出的诉讼。纽度曾获得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判决誓词违反宪法,但这一判决在高等法院被驳回。纽度此次再度代表三名家长另提诉讼,要求将誓词中"属于上帝"(under God)两个词删去,并称希望这起案件获得最高法院的重视。

法官卡尔顿说,既然美国法律规定公立学校不得对学生鼓吹任何宗教,因此"属于上帝"的字眼就已经违宪,他下令禁止原告孩子就读的三间学校不再使用包含宗教字眼的誓词。

卡尔顿更试图用一个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如果老师每天早上让学生把手放在胸前,说『我们的国家否认神的存在』,我觉得大家不会坐视道:『哦,那又有什麽不好?』他们肯定会大发雷霆。但这就是无神论者正在遭遇的冒犯。这样的事情不该发生。"

卡尔顿判决的效力仅限于原告孩子所就读的学校和学区。洛杉矶联合学区对这项判决表示,目前只有北加州三个学区将受此判决的约束,南加州学区短期内不会受到影响。

然而,公民誓词中对上帝的提及近年来日益受到无神论者的挑战,此类诉讼也层出不穷,一旦呈到最高法院,有可能影响到全美国的学校。不少基督教领袖对美国反基督潮流表示担忧。"关注家庭行动"(Focus on the Family Action)公共政策负责人米内利说,美国"是在对神的承认及祂对这片土地的祝福之上建立起来的",但这一判决却"企图将神从公共场合赶走"。

誓词中"属于上帝"这一部分在1954年被加入,当时的国会记录表明这部分"反映了我们的国家建立在对神的基本信仰之上的传统理念"。基督教法律组织"自由议会"的主席斯提瓦说,这样的誓词更多地是一种广泛的认知,而非宗教宣传。他表示:"今天的判决让我们看到,我们需要懂得用既定法律实行仲裁的法官,而不是企图将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的激进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