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宗教關注小組新書涉誹謗 耶青無被定性異端

2008 九月 29日, 星期一 7:14

【本報專訊】由新興宗教關注小組出版的新書《撥開迷霧見真相 ﹣基督日報與耶青事件探討》及同名聚會暨新書發佈會25日正式被高等法院起訴誹謗,新興宗教關注小組仍以身犯險,如常於26日晚上假北角宣道會真理樓舉行聚會,進一步散佈涉嫌誹謗的言論。

26日晚與5月25日題為「異常積極?極端熱心的背後…」的聚會形式大致相同,但參加人數明顯減少,未知是否與新興宗教關注小組已被起訴的消息傳出有關。代表耶穌青年會及《基督日報》的律師行派專人到場將法庭頒受的狀令交予新興宗教關注小組負責人楊子聰,對方選擇拒絕收件,但法律效用依然。聚會途中因此事擾攘了一番,當事人竟以「報警」要挾法務人員,使未知情的參加者感到頗為疑惑。

今次聚會上,新興宗教關注小組未有請到前耶穌青年會成員到場見證,只是播出了兩段影片。前一段是香港本地人王佳英,自稱於就讀中大期間接觸過耶穌青年會;後面一段則是自稱曾參加韓國張在亨牧師牧養之教會的韓國人李東俊。

證人親述「某人是再來主」實屬個人理解 亦無「十字架是失敗」教導

針對耶穌青年會宣傳「再來主」的疑惑,其中值得留意的是王佳英強調:「這種講法(有關張在亨就是再來的主)不是宣之於口,而是暗示,是很明確露骨的暗示,以我的理解力,我是get 到或者是明白他們在說什麽。」這句話表明了所謂「張在亨就是再來的主」,以及所謂「露骨的暗示」根本只是屬於她個人的理解,而並非耶穌青年會所主張或教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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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ChristianToday早已報導過有關第二位證人李東俊的背景,李弟兄曾多次親身接觸過張在亨牧師,他說「張牧師教導說要徹底地把耶穌放在面前,把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放在首位,我很明確通過張牧師聽到的信仰立場」。據李弟兄描述,他是在聽過道之後,自己總結出「再臨主已經降臨,這位就是張在亨牧師」的想法的。李弟兄的金姓傳道人發誓「從未教導過這樣的異端教義,如果他得出這樣的結論,那麼這是很大的錯誤」。事實上,李弟兄在加入張牧師牧養的教會之前,曾參加韓國復臨安息日會達十年之久,該教派對於基督再臨的理解與聖經有所偏差,此經歷與其信仰錯謬或有直接關係。李弟兄在正式退出教會之前,張在亨牧師亦已親自向他表明「我不是再來的基督」。

以上兩位證人的證詞,已將耶穌青年會有否散布「某人是再來主」的真相大白。「張在亨就是再來的主」的說法純粹是個人理解,而並非耶穌青年會的教義,更不是張在亨牧師的教導。

至於有人指耶青「不信耶穌基督」、「認為十字架是失敗」,查實香港證人並無提及在耶青學習過這些錯誤教義。而韓國ChristianToday報導,記者曾問過李東俊「你以前所在的教會是否教導不信耶穌、十字架為失敗的教義?」,他就平靜地回答說,「沒有這些教導」。因此,耶穌青年會主張「十字架是失敗」確實為不實傳聞。

滕引用道聽途說的資料 企圖將耶青扣上「統一教」帽子

嘉賓講員滕張佳音師母接著分析耶穌青年會、《基督日報》及其他一系列所謂「張大衛共同體」的機構之信仰錯謬。她聲稱用了暑假期間整個月的時間來整理中國內地「前耶青成員」的見證,在新興宗教關注小組新書中發表了達160個注釋的文章;而題為「耶青在中國」一文亦已於《時代論壇》上刊登。事實上,大部分見證的「前耶青成員」已經離開耶青多年,他們單憑記憶所說出的證詞之準確度、他們的個人背景及目前的信仰狀況皆不為人知;在以他們的一面之詞來分析耶青的信仰之前,這些問題都是值得再三考究的。

一如5月25日的聚會,滕師母仍偏執地以統一教來比較耶穌青年會的信仰,不斷以統一教專有名詞(例如「配婚」)來套用於耶青身上,直指其核心信仰是「要在地上建造以張大衛為首的王國」,不顧耶青先前的多次堅決否認及澄清。同時,滕師母也將張在亨牧師與統一教教主文鮮明作出大量比較。據悉,滕師母從未與張牧師親自接觸過或查詢過其信仰,純粹以道聽途說的資料來批判及妄下定論,實在有嚴重誹謗之嫌。

對於被指「配婚」、舉行集體婚禮的耶穌青年會已明確表明「『配婚』乃指靠統一教教主文鮮明的肉體得救,是嚴重錯誤的信仰觀念」,而耶青當中一些會員曾參加的「聖婚禮拜」並不是一個婚禮或秘密結婚,耶青會員必須按照國家法律登記注冊結婚,正式結成夫婦組成家庭,方可開始婚姻生活。

耶青終無被定性為異端 楊子聰難逃法律責任

在臺下問答時間期間,會眾有不少有建設性的提問,帶出了一些重要的論點。有聽過關注小組對於耶青的「問題信仰」言之鑿鑿的觀眾立刻質疑「是否全港教會都已經定性耶青為異端」。嘉賓講員胡志偉牧師事先聲明自己不是這方面的專家,目前香港亦沒有一個有公信力的大公教會機制去定某一個組織是異端,他認為滕師母 和楊氏弟兄所收集的資料只可幫助公眾自行判斷及思考。換言之,沒有任何機構或教會有把一個組織定為異端的權柄,對於耶青是否異端的問題純粹建基於主觀之個人臆測,耶穌青年會並無被任何機構或教會定為異端。

另外,楊子聰亦無正面回答該問題,他反而指出香港是有宗教自由的,人有自由去建立一個教派,同樣其他人也有自由去「揭露」一個教派的資料,他認為關注小組所做的正正是利用這個空間及自由。而事實上,任何人並無權利披露他人隱私,否則既構成基本人權之侵犯;楊氏在對方嚴正抗議及提出法律訴訟的情況下,仍然舉行新書發佈會散播不實內容,顯出楊氏濫用自由而無視此舉的合法性以及將會帶來的法律責任。

回應26日晚的新書發佈會及會上的不實內容,香港耶穌青年會翌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刊登了一則簡短聲明,針對會上及書中其中七點嚴重失實之言論,來陳明其信仰核心。對於外間有人不斷將耶青與統一教比較,甚至將耶青形容為「統一教變種」,耶青作出嚴正抗議。

有鑒於26日聚會之前,耶青及《基督日報》已無法與新興宗教關注小組進行公平及正常對話,故已把事件交到法庭按照公平程序處理。9月24日,耶青聯同本報正式入稟高等法院起訴新興宗教關注小組及負責人楊子聰誹謗,以保障兩個機構的權利,並追討近一年內來質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有關耶穌青年會再次澄清其信仰立場之聲明,請按此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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