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法律界人士敦促法院駁回「反全國祈禱日」訴訟

2009 三月 26日, 星期四 17:14

一個基督徒律師事務所正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訴,要求駁回一項挑戰「全國祈禱日」的訴訟,並強調每年舉辦的祈禱日是「深深植根於美國的傳統和歷史上」。

「在美國歷史上,共有164次由總統召開全國祈禱的公告,不僅沒有違反在立國時期設置的『禁止設置條款』,同時也合符現行憲法的規定。」一份代表31名國會議員的「第三者意見書(friend of the court briefs)」指出。上週五該書已經由專門協助基督徒爭取法律權益的「美國法律和公平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 ACLJ)」提交。

而曾以廣告牌提倡進化論的「摆脫宗教基金會(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 FFRF)」,於去年10月在威斯康星州一場訴訟中提出「[美國]憲法是有目的性地被寫成一份帶有『無神』主義的文件」這不僅挑戰聯邦法律中訂立全國祈禱日的規定,也挑戰由總統號召全國祈禱日的要求。

同時,FFRF聲稱「在總統授權的祈禱公告中,敦促公民祈禱更是一種對宗教『厚瞼皮』的背書。」

他們也主張「在由總統、州長公告指定的祈禱日中鼓勵、頌揚公民禱告,這對沒有信仰的人來說將會營造一個不友善的環境,使他們淪為政治的局外人(political outsiders)一般。」

然而,ACLJ認為這樣的公告和紀念活動正反映國家豐富的歷史。再者,在1983年的Marsh v. Chambers庭訊中,最高法院裁定「沒有任何先前的慣例比起根據法律執行的禱告活動更能代表美國之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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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J首席律師Jay Sekulow認為,「法院在這個問題上十分明確:沒有構成任何的憲法危機,」而「我們希望,法院在這種情況下將採取唯一且適當的行動,就是駁回該訴訟。」

此外,聯合辯護基金會(Alliance Defense Fund, ADF)也正為全國祈禱日專責小組處理由無神論者提出的訴訟,敦促美國人應盡上其責任與努力,來保護國家這個悠久的信仰傳統,並透過活動、集會以支持每年的祈禱日。

ADF呼籲民眾登入www.savethendop.org網站,向全國祈禱會專責小組主席Shirley Dobson,還有愛家協會創始人James Dobson發送鼓勵短訊,並致信敦促總統奧巴馬堅持民主黨發出總統(號召全國祈禱日的)公告。

自1952年由國會通過,並由當時的杜魯門總統簽署成文的一份聯合決議,規定全國祈禱日在每年五月第一個星期四舉行。

回顧歷屆祈禱日,ACLJ指出自立國以來,幾乎每一任總統都發出通告,為著國家不同的需要作全國性的祈禱。ACLJ還強調,「絕不能縱容任何把宗教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的計謀。」

而今年的全國祈禱日定於5月7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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