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那是一個令世人永遠無法忘記的噩夢,雖然八年過去了,但它給美國襲擊所造成的傷痕,似乎永遠都不會痊癒。但對於所幸躲過9•11劫難的陳小敏律師來講,9•11是福、不是禍,因為9•11的衝擊波把他推進了基督教信仰的大門,通過9•11,他認識到這突如其來的幸運不是偶然,而是有一位超自然的神在刻意安排著。從此,陳小敏真正認識了神,成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
近日,在紐約曼哈頓執業的陳小敏律師,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他說,9•11之前的陳小敏已成為過去式,因為9•11讓他的信仰發生質的轉變,而信仰的轉變也讓他整個人發生了轉變,成為一個全新的陳小敏。在訪談中,陳律師不斷向記者見證他信主有多麼地喜樂、有多麼地幸福,對主感恩的言語無法言盡。
記:本報記者
陳:陳小敏律師
其實,早在9•11之前,陳小敏律師已在基督教信仰大門外徘徊许久,只是在門口觀望卻遲遲沒有下定決心信主;但9•11的衝擊波卻把他推進了信仰的大門。
記:9•11,對於美國人、特別是親身經歷那場劫難的人來講是永遠無法忘記的痛,但您卻從9•11真正認識了主,可以與我們分享一下那段難忘的經歷嗎?
陳:9•11是我信仰、人生的一個轉捩點,因為我是經過9•11才開始對神的存在深信不疑的。但並不是說9•11把我由一個從未接觸基督教信仰的人一下子轉變成基督徒。事實上,在那之前,我去教會已4、5年了。為什麼要去教會呢?其實剛開始我都是帶著實用目的去教會的,一來,我可以免去世俗的干擾,在教會平靜自己的內心;二來,平時因工作忙難得和家人團聚,因此星期天去教會做禮拜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培養一下感情;另外,我知道教會是教人向善的,把孩子帶去教會對其人格塑造肯定是有益的。而且,我去教會幾次後覺得自己內心有說不出的平安和喜樂、又很喜歡聽聖詩,更令我吃驚的是基督徒的愛都是沒有利性的,他們的愛很真誠,讓我很感動。這些對我都有潛移默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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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只是在信仰大門外久久徘徊,不願跨進去。因為我始終不能相信神的存在,我喜歡用邏輯推理的方法試圖驗證神存在與否,但都沒有結果。在查經班,我也拿這個問題和弟兄姊妹爭論得面紅耳赤。雖然我打心裏喜歡基督徒,而且我也樂意成為像基督徒那樣有喜樂、平安的人,可是我的理性還不能接受神的存在,我為此掙扎了4、5年之久。
直到2001年9月11日我才開始相信神是真實存在的。那天我因為平生第一次送8歲的兒子上學而誤了工,躲過了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場恐怖襲擊。你想,8年了,我從未送孩子上學,直到9•11前晚才決定第二天送孩子上一次學。我總想為何偏偏是9•11發生的前一天我心中突然對孩子產生憐愛?這用人的邏輯是不能明白的。這樣看來,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有超自然、掌管宇宙萬物的神在安排。9•11還讓我深深感受到人如此地渺小、有限,人其實很脆弱的,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明天是否仍能活著。總之,9•11讓我認識了神。
像陳小敏這一代人,是特殊的群體,他們經歷了文化大革命、上山下鄉運動,中國改革開放後,他們又成為海外留學潮的主力軍。在北美的華人教會、查經班,像陳小敏類似背景、經歷的人很多,他們對基督教持有熱情,但信仰上仍經歷很大掙扎:有神論與無神論的矛盾、科學與信仰是否衝突、宗教是否是麻痹人的精神鴉片、崇尚自我奮鬥與神的恩典……
記:像您這代人,您覺得難以信主的主要障礙是什麼?
陳:首先,像我們這代人都以自我為中心,認為凡事都要靠自己,今天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自己拼搏奮鬥的結果。當然,這種心態是受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影響而造成的。四清反右,文革期間,许多不是「工農兵」的家庭被下放到邊遠地區和山區;城市的知識青年被下放到農村從事勞動改造;我們家也是眾多家庭之一,從溫州下放到浙江省最邊緣的地帶,雖然環境很艱苦,但我們對知識如饑似渴,再苦再累仍堅持讀書學習。高考制度恢復後,我們這批人帶著滿腔熱情趕上高考這班車,跨進大學的校門。還有一批知青就在外地紮下根,在那裏開始他們新的人生。經歷了文革、上山下鄉運動後,我們感悟到,誰也靠不過,一切都要靠自己,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靠個人的努力獲得的。
其次,我們這代人深受無神論教育的毒害,在我們的舊觀念中,認為宗教是麻痹人的精神鴉片,基督徒都是弱勢人群,他們需要心理、精神上的安慰才去教會的。鴉片有什麼作用呢?麻醉,吸食鴉片可以讓人無法感受到痛苦,所以,無神論教育把宗教比作精神鴉片是非常形象的,認為宗教無非是麻痹人心靈上的痛苦。
另外,在無神論洗腦式的教育下,我們把信仰看作迷信,認為信仰與科學水火不容,科學是認識真理、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切事情都可以用科學加以論證。所以,我們喜歡用科學、邏輯推理來驗證神是否存在。然而我們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人絕對無法用有限的知識、邏輯去衡量無限的世界。只可惜,那時我們陷入狹隘的科學觀念裏無法自拔,這也是我們這代人信主的主要障礙。
阻礙我們信主的另一個原因是基督教和文革運動在手法上有驚人的相似,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毛澤東採用基督教模式來推動文革的。你看,在文革中,人手一本的《毛語錄》相當於基督教的聖經,它們都要求人專心研讀、分享心得體會、講見證,還讓人認罪悔改。不僅如此,文革還把毛語錄的東西弄成歌曲,好像基督教的聖詩一樣,要經常唱;教會每個周日都有聚會和主日學,文革期間,也要求所有人每週末聚在一起搞政治學習。
所以,當我們剛進入教會發現裏面的一套竟和文革有很多的相似時便引起我們極大的反感,覺得好不容易脫離中國文革的毒害,結果來美國時又遇到文革式的教會環境,所以,我們很難融入教會,對基督教信仰產生很大隔閡。
記:您認爲教會、宣教機構如何向您這代人傳福音呢?
陳:我認為找更多與我們有相似經歷、背景的基督徒分享見證是最好的方法,如遠志明、張伯笠都是很不錯的佈道講員。如果更多像他們那樣的人出來講見證的話,對我們這代人傳福音將有很大果效的,畢竟過來人的見證是最有力量的。當然,首要的關鍵就是吸引這批人去教會,否則他們也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值得感謝的是,我發現雖然這批人去教會的不多,但他們的下一代很多都去教會並成為基督徒,真的是很奇妙,結果那些人都被自己的孩子拉到教會去,有機會接觸基督教。
陳律師說,9•11之前的陳小敏已成為過去式,因為9•11讓他的信仰發生質的轉變,而信仰的轉變也讓他整個人發生了轉變,成為一個全新的陳小敏。
記:信主後,您的生命經歷怎樣的變化?
陳:信主前,我把事業放在第一位,家庭居次,其實像我有這樣經歷的人都把事業看得比家庭重要,因為我們過去失去太多的機會,所以想拼命的學習、工作把失去的時間搶回來,所以家庭就被放在第二位。9•11讓我人生發生轉變,從此,我把家庭摆在事業的前面。我發現家庭關係變好的話,對工作也有益處。比如,我過去常為工作的事情憂心忡忡,現在我懂得把擔子交給神,心裏很平安、很喜樂,我的客戶、員工都察覺到我發生明顯的轉變。
另外,基督信仰讓我有十分清晰的道德準則、正直的工作態度,對罪很敏感並拒絕與罪惡同流合污。成為基督徒前,我只是憑自己的良心為人處事,對道德準則方面比較模糊。比如,當年我在美國楊伯翰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時,摩門教宣佈在校學生若皈依摩門教則可享受減免一半學費的待遇,當時這個消息對我們自費留學生來講是非常了不得的,好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結果吸引了幾乎所有從大陸、甚至港臺來的學生入了摩門教。但我卻沒信摩門教,因為良心告訴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出於真心,倘若我沒有準備加入摩門教的信心,就不會為減免學費的緣故加入。雖然,基督徒都贊同我當年拒絕皈依摩門教的行為,但迫使我作出這決定並非出於基督信仰的緣故,而是靠我的良心、我的自覺。不過當年也有人認為我很傻,一個自費留學生在海外讀書多麼不容易啊,為何沒有抓住這麼好的機會?其實,我當時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只是覺得心裏不舒服就沒有信摩門教。
但信主後就變得不同了,我十分清楚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評判的標準不再靠良心而是聖經教導的原則。因為聖經教導我們為人光明磊落、潔身自愛,為主作好見證,違反法律的事情絕對不能做,免得羞辱主名。
比如一些美國律師為賺錢不擇手段,靠請客吃飯拉客戶、教客戶如何偷稅漏稅、鑽法律的空子,甚至是編造假材料。但我的律師事務所絕不同流合污,我們靠提供優質的服務、敬業精神來贏得客戶,不僅合法處理法律案件,還教導客戶要尊法、守法,不要走歪門邪道。結果,有些客戶很感激我們的勸誡,打消他們原本想走歪路的念頭。
陳小敏不僅在職場上忠心為主服事,亦熱心參與角聲的事工,用自己的法律專業服務廣大社區,透過自己的一言一行播撒愛的福音。
記:您現在都參與哪些服事?對您來講,律師職業對您的事奉有怎樣的幫助?
陳:我在教會當過義工,另外也長期堅持參與角聲舉辦的法律諮詢的服事。說實話,我很感謝角聲為我提供服務社區、向社區民眾見證福音的平臺,由於我主要處理中美商業的業務,平時很難接觸到這些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所以角聲給我一個施展拳腳為主服事的機會。
大部分接受諮詢的人都不是基督徒,於是我在提供服務的同時會給他們分享簡短的見證,告訴他們我們都是基督徒,今天我們不僅是因為看到你們的需要才提供幫助,而是通過幫助讓你們也感受到神的愛。
就這樣,我在角聲做法律諮詢已四年之久,說實話這並不是輕鬆的服事,尤其我家住在新澤西,從新澤西往返法拉盛需花費好幾個小時的時間。雖然辛苦,但我心裏卻非常喜樂,畢竟為主服事是一件幸福的事。
人生會遭遇各樣的風暴,無論八年前發生的9•11恐怖襲擊,還是一年前席捲全球的金融風暴,都給很多人甚至教會弟兄姊妹造成不小的衝擊。既然人無法躲避患難,那麼如何看待患難、應對患難就顯得至關重要。陳小敏在訪談中分享了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
記:對於因遭遇各樣人生患難而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您能否給他們一些勸勉之言?
陳:其實,人生會遭遇到各種的風暴,如人生風暴、社會風暴、家庭風暴……在患難來臨時,基督徒不要因患難去埋怨神,更不能因此動搖自己的信仰,而是要凡事感恩,特別在患難中我們基督徒更要向神感恩,這才是基督徒應持守的態度。因為人真的是很有限,有些事情在人的眼中看作壞事,但在神眼中也许是另外回事,相反亦是如此。就拿9•11來說,幾乎所有人都說那是件壞事,但對我來說,也有積極方面,我要為此向神感恩!首先,9•11讓我徹底認識了神,蒙恩得救;其次,9•11的大火不但沒燒毀我的事業,反而把我的事業燒得比以前更旺。因為我的律師事務所在9•11之前只是紐約當地的小律師樓,然而9•11的大火把我過去的包袱都燒掉了,從此我放開手腳大膽與中國的律師事務所展開合作,打開國際的業務。
所以,基督徒不能用人的標準去看待壞事、好事,要帶著全新的視野看待發生在周遭的患難,並帶著積極的心態去應對,這樣我們在任何「壞事」面前都可以找到向神感恩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