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難題解答:一人犯罪眾人承擔?

2010 一月 11日, 星期一 13:08

作者:顧奇偉牧師

许多華人朋友研讀羅馬書第五章會提出,保羅在第五章十二節的神學觀點提出置疑,他們認為老亞當一人犯罪應該一人承擔,可是神為何叫我們人類共同承擔呢?這不是有點不公嗎?

問題﹕為何首先的人類始祖的罪變成全人類的罪呢?為何他犯罪結果由後來人來承擔?為何因為他一人罪,人類都在神的審判之下?為何保羅是神是公義的呢?要回答這些難題必須回到保羅羅馬書信中的歷史背景才能看清。在羅馬書中第五章完整提供有關人類命運歸宿的教導。從一般看來,華人乃至英文讀者不可逾越的障礙是由於誤解本經文背景引起的。

中國古文中對罪的理解非常精緻,甲骨文說明罪就是四非,所謂我是人非,前是後非,顛倒是非等。這罪包括於人於神都是禍患無窮,上之君王百臣,下之平民百姓,無所不包。可是在希臘文中有關罪的概念更有豐富含義。這裡保羅使用希臘文是SIN, 類似于逾越規矩之意思,英文就是TRESPASS, 這是他在羅馬書第一到第三章描述人類屬靈光景的描寫。那井O羅使用該詞彙的用心何在?保羅的理解罪是什麼呢?

保羅看來,罪的表達有兩方面。一,羅馬書第一章二十八節中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第二,羅馬書第二章十七節指出,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本經文可意譯為,依靠法律而為自己和神之關係驕傲自滿,滿口狂妄。按照聖經,可見之罪是拒絕接受我們被造,拒絕認識我們需要依賴我們的主宰者,拒絕認識我們的有限。保羅說,我們都是罪人,不單是指著道德和殺人放火奸淫之罪說的,乃是指著人神日益惡化的關係,驕傲自滿和高傲,這是最深沉不可見的道德層面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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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認為,遺傳不是罪的瑕疵。如何正確理解大衛的詩篇中從我母親懷胎的時候我就有了罪呢?十分明顯,大衛這是指的是父母所生的自然人必帶著罪性,好像孩子不用教導他們就自動發出嫉妒仇恨和貪心,而孔融讓梨是罕見之事。又如人的性屬於中性,本身非罪惡,但性濫用是罪。指責性本身是罪不符合聖經神搭配家庭夫妻生養后代的真理,容易導致蔑視性仇恨。那麼罪是什麼呢?

理性主義者認為,罪是誤導人犯罪歧途的本性,按照這種觀點,人的墮落造成了人性的扭曲變態,有些人是意志的,有些是情感和憐憫心的失落,就是沒有愛心,有些是理性的變態,無法回應神的愛。由於人的意念思想受到墮落的影響,人的理性能力變得邪惡起來,心術不正,因此人的理性意念不可靠了。不過這種看法不夠全面,無法從聖經中找到神道和人性的平衡。作為完全人,人徹底墮落了,站在神的審判之下。我們的頭腦和心靈都留下死的印記,因為頭腦和心都屬於塵土。

比較聖經看,罪就是神人關係的分裂。既然一種關係無法維護下去,就是毀壞這關係。經常耳聞目睹信徒見證說,某人自幼是信徒,其實這說法不太合乎聖經,好像雅各的禱告那樣,接受救恩是個人性,非遺傳,唯獨個人打開心門才能真恢復神人關係之開始。因此罪是神人關係的敗壞表現,稱為神人關係的現實( Relational reality),因為我們離神越遠,越是罪人。為了回答這些問題,保羅的思路順著聖靈帶領直流而瀉,羅馬書第五章十二到十三節如同江河那樣涌流出來﹕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本經文傳統上被視為原罪的信仰根基,「我們眾人都在第一個罪人之下,這就是我們陷入這樣一團糟的原因。」這種看法值得研討,細細研讀保羅前後經文,保羅並沒有說,亞當犯罪了,所以我們也犯罪了,也沒有說,因為亞當犯罪了,我們就死了。從嚴格經文研讀看來,保羅說,通過首先亞當的反叛神事件,罪(就是和神隔離)進入到歷史的舞台。這種神人分開導致死,和我們裡外不一的表現。世界的罪惡給人犯罪留下了最大的地盤,換句話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世人皆為反叛神的「革命家」。

歸納保羅的看法可以從兩個角度正確理解他的觀點。第一,希伯來文人承認,每個獨立人都同時分享共同人性。第二是承擔個人的責任。前者說明我們受到捆綁,後者我們應該對于受捆綁負責。對于以色列民說,民族具有團契人格,就是精誠團結。保羅根據猶太人的這個概念描述首先的亞當和其餘人類的關係。這個觀念反應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文獻中,有文獻感嘆道﹕「亞當犯罪,神指定他和他的後裔都要死,首先的亞當揹負罪惡重擔,於是傳給后代,死亡成為永恆主題。噢,亞當你作了什麼?你得罪了神,墮落不但屬於你,也是屬於我們這些后代。」

這明確反映出羅馬書第五章真理。亞當作為典型人的代表向試探讓步,決定了他的現實和命運,就是罪。擅自自我決定結果就是死。死亡是神人分開的結局,因為離開神就沒有生命。這是指屬靈上之死。同時本經文也指出身體之死,離開神這生命之源頭,帶來的是朽壞和靈身之分裂。

保羅和舊約聖經都一致認為,死是生命中的現實,好像先知以西結書看見以色列民族骸骨的異像就是暗示著他們徒有虛名的失敗(37章)。何西阿先知同樣指出以色列民死裡復活指著以色列國家的敗壞毀滅(6﹕2)。保羅在羅馬書中指出,基督徒應該是傚法從死裡復活的人(羅6﹕13中)。因此我們既然彼此同屬,一個首先亞當的罪性就「遺傳」給后代了。

現代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的研究肯定了聖經事實。人屬靈上的成長始終受到生存環境的影響,對于個人品德形成有很大作用,自覺或不自覺的。在暴力環境中的孩童喜歡暴力游戲,心理障礙環境長大的孩童比正常家庭出生更會重蹈覆轍。一個在健康家庭中長大孩子必然傚法父母行為道德,對于人的看法偏見不公自然形成不健康不全面的看法。我們無形之中多少受到這些正反品德的陰影。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不但將猶太人的看法,更講述人類共同的責任,就是我們應該對罪的結果負責,對于罪的生活方式擔負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後,請設想交通事故發生中是一人還是二人,受害者必然是全部的旅客。亞當好像這一個違法的駕駛員,我們人類都在同一輛出事故的歷史旅客。這樣看來,保羅精闢地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了!

作者為紐約南塔光浸信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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