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國當局虐待基督徒強逼放棄信仰

11戶基督徒家庭被用槍指頭驅逐出村
2010 二月 10日, 星期三 19:04

有關注被迫害基督徒的新聞社報導,上月100名寮國警員和村民用槍指著當地基督徒村民的頭部,要挾他們停止聚會。

寮國宗教自由人權觀察組織(HRWLRF)報告,事發於凱廷村大奧維爾區沙拉灣省,當地執法當局包括村長、宗教局官員、三區警察、另有15名志願者和15村警組成的隊伍,將48名當地的基督徒成人及小孩一起逐出村外。

之後,官員沒收了這十一個基督徒家庭的財產,並摧毀其中六個家庭的住所。其中一人的一頭價值相六周工資的豬也被沒收。由於當地官員無法用武力誘勸基督徒放棄信仰,於是就強迫基督徒走六公里路,然後將他們拋棄在荒山野嶺。

HRWLRF指,當官員逼迫他們的時候,竟用槍指著他們的頭部。其後更派出警察留守村口,以防基督徒重返村落。被驅逐出村的基督徒們只能在木堆中睡覺,沒有足夠的食物和生存工具。他們也沒有淨水,只能靠著附近的一條小溪生存。

寮國是一個共產主義國家,其中只有1.5%人口是基督徒,67%為佛教徒,剩下的為其他不明宗教。根據寮國憲法6條與30條,基督徒和其他少數宗教信徒的權利是受到保障的,不應受到歧視或迫害。

今年約在1月18日,一名Khampuey姓沙拉灣省宗教事務局官員,與另一名Bounma姓奧維爾區官員,企圖誘勸當地基督徒改教。他們質問基督徒說:「你們爲什麽相信聖經呢?不只是一本書而已?」當信徒回答聖經不只是一本書,而是從神而來的禮物時,官員威脅說其他貧窮的村民因為不信教都得到了政府援助,勸他們不要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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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WLRF報告指這些基督徒表示,就算他們沒有得到政府援助也沒所謂,因為他們已經從神那裡得著了新的生命。一名基督徒表示自從信了基督,他不再需要向其他神靈獻祭。

官員於是恐嚇說,「看你們執著信仰所惹來的禍,你們被拋棄在路中,無家可歸,無食物可吃,你們應該早日放棄信仰,就可以回到從前的生活了。」

HRWLRF指,奧維爾56個村落均表示不希望他們繼續基督教信仰。官員告訴基督徒村民,可以接受麻風病人和被鬼附的人,就是不能接受基督徒,如果村民不能接受,當局官員也不能接受。

據HRWLRG報告,儘管寮國已經在2009年正式批准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意味著必須完全尊重人權和宗教自由。但當地官員對法律卻視而不見,繼續施行對基督徒的迫害,2009年7月5日,他們沒收了基督徒家庭的豬隻,7月11日收回了對基督徒的保護。

凱廷村領袖聲明,目前只有精神崇拜才是唯一可以接受的宗教儀式。7月5日,當局從一基督徒家庭中殺了一頭豬,以示對他們違反法則、不放棄信仰的懲罰。

寮國基督徒受逼迫不是偶然的事。2008年7月25日,當地官員包圍了村落中20個基督徒家庭之其中17個,共80人,將他們的孩子從學校逐出,不給他們食物,以強迫他們簽下放棄信仰的協議。當時,有三戶家庭被迫簽了協議,而其他十戶家庭也因不忍心看到孩子身體減弱而簽下了協議書,剩下的家庭因失去了所有財產也被迫簽下協議,才允许搬回村落。不過期間基督徒還有聚會和崇拜。

2008年9月8日,凱廷村官員召集,被告知要尊重信仰。會議後不過四天,官員就從基督徒家中抓走一頭價值350美元的牛,要挾他們放棄信仰,受到拒絕後便把牛殺掉,分給非基督教信徒。

HRWLRF表示,寮國官員沒收基督徒的個人財產和迫使挨餓的虐待行為,應立刻受到譴責。雖然基督徒不斷被逼迫,但是仍然有更多家庭篤信基督教,並上升到近期的11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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