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彰興
紐約史德頓島家教會是于5年前所創立的,就技術層面而言,家教會沒有牧師、主教、長執等教會領袖,但我們有獨具一格的家長制度,家長夫妻搭配是家教會的帶領者,他們是以父母的心腸來牧養家人(弟兄姊妹),而家人也發自內心的順服家長的帶領,大家成爲一家人過著和諧、美滿的信仰生活。
家長制度的核心理念:家長用父母之心愛護家人,家人發自內心的順服家長帶領
家教會不像傳統教會有鮮明的等級制度,取而代之的是獨具一格的家長制度。從本質來講,家長也是普通的家教會成員,家長與家人之間的關係不是上下級的關係,而是一種愛的關係;家長用父母的愛,去愛護家人,他們把愛涌流給家人,而家人也自然地順服家長的帶領。
愛與順服猶如一個銅錢的兩面
在家教會看來,愛與順服猶如一個銅錢的兩面,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愛是順服的根源,因爲有愛,所以才會做到順服;相反,順服也是愛的一個重要表現。因此,家長是用父母般的愛心來牧養、關懷家人,而家人用順服來表達對家長的愛,這樣美好愛的關係就締造家教會和諧發展的基礎。
家教會:化解紛爭,力求和睦
教會弟兄姊妹的性格、文化和屬靈背景往往不同,大家聚在一起難免就一些事情産生不同的意見和看法。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有時教會內部因不同的意見而産生分歧,分歧又發展成爲紛爭,最終紛爭不斷、議而不决,甚至導致教會的分裂。
Like Us on Facebook
其實,意見不同是在所難免的,有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也是好事情,但若産生分歧就不好了。感謝神的是,家教會不靠「民主」,單靠「神主」,因此雖然家教會的弟兄姊妹都會表達自己的意見,但卻能减少分歧、化解紛爭。而藉著禱告以神作主(神主)的家長制度是讓我們和睦相處的臣。
正如前面所講,家長本質上就是普通的信徒,他們用父母般的愛心來牧養和關懷弟兄姊妹。正是愛拉近了大家彼此的距離,因此,在家人看來,家長與自己是零距離相處的。家長不是靠權柄命令家人,因此對于家長的帶領,家人都是發自內心的順服,彼此以愛心相處,使聚會成爲一種享受。
大家如果就一些事情産生不同的意見時,家長會帶著愛心聆聽家人的想法,瞭解他們的見解幷彼此交換意見,然後再慎重做出决定。然而,人不可能每次都做出完美的决定,也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人,這時候家人就要順服能爲結果負責的人的决定。
所以,家教會沒有像傳統教會複雜的規章制度,因爲每個人彼此相愛、彼此順服,保證家教會能和諧的向前發展。每個弟兄姊妹都是使人和睦的人,大家在愛裏互相扶持、互相尊重。
你、我、他(她)都可勝任家長
在家教會的運行中,家長的位置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家長不一定是具有講臺魅力或是學識淵博的教師,更不是非要從神學院畢業才能擔任。所以這樣的「家長」是很容易找到,而且也不難培養,無需耗費時間去神學院裝備。這樣看來,你、我、他(她)在服事中學習操練後都能勝任家長的服事。
在史德頓島家教會,擔任家長的人完全是出于神的感動、自願,幷非靠選舉投票來决定。所以,只要弟兄姊妹信主較久、擁有成熟的生命,有感動出來服事神、願意開放家庭就可擔任家長。而且我們鼓勵夫妻共同擔任家長,成爲家教會屬靈的父母。此外,家長是沒有任期的,是終身制。
此外,雖然家長是終身制,但仍有較大的自由空間,比如家長有意屬靈的安息,就可以暫停服事;或者中途因有事外出需要請假,就可以安排「家人」到其它開放的家教會,大家猶如一家人互相支援,不會讓聚會因家長的離開而停頓。
總的來說,家長不是靠人選舉出來的,而是在聖靈的感動下産生的,因爲有聖靈的支持,家長的服事是既喜樂又充滿力量的,而且又避免傳統選舉方式所帶來的派系林立、教會分裂的問題。
家長本質是普通的信徒,但他們所作的是相當于傳統教會長老的工作,即牧養、教導、關懷。而牧養、教導和關懷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家長終身制可以保持事奉的連續性,讓他們順著聖靈的感動完全發揮自己的恩賜,保證事奉的果效。
家教會的傳承
最後我要簡單分享家教會的傳承。家教會的傳承分爲橫向傳承與縱向傳承兩種。什麽是縱向的傳承呢?我們可以從普通的家庭模式谈起。衆所周知,家庭的主要能是傳宗接代、養育子女、培養下一代,待子女成家立業後就組成新的家庭。而家教會縱向傳承的理念也大致相似,對于下一代的培養,家教會最重視信仰上的傳承。比如父母在孩子很小時就預備良好的屬靈環境,幫助他們的身心靈得到健康成長。透過自己的言傳身教,再加上豐富的教會生活,使孩子從小就受基督信仰耳濡目染,讓他們明白「耶穌愛我,有任何的困難都可靠著神去得勝。」
待子女長大成人時,信仰成爲他們人生强大的後盾,無論遭遇逆境還是順境都能坦然面對,倚靠主去戰勝挑戰。讓神的話成爲他們脚前的燈、路上的光,指引他們一生的道路。不僅如此,當下一代自組家庭時,他們也能把從父輩繼承下來的寶貴信仰,繼續傳承給自己的下一代,使信仰能代代延續,永不停息。這就是家教會縱向傳承的理念。
至于家教會橫向的傳承指的就是傳福音和教會的增殖。其實,家教會的模式更有利于教會的增長。具體說,如果家教會人數增長至12人以上時,我們要進行分殖,使每個家教會的人數保持在6至10人。值得一提的是傳統教會怕聚會人數少,我們則完全相反——家教會就怕人多。如果聚會人數變多就開始變得不自然,很難充分建立關係,彼此的溝通也减少,逐漸失去它原有的吸引力。所以,即便家教會成員感情非常親近,可一旦人數增長到一定程度,在原家長的帶領和培訓下,一個新的教會應按照原則分殖出去,開始自己的聚會。
由于家教會平時注重服事上的操練,足以幫助每個人獨當一面,再加上家教會模式簡單易學,所以分殖時自然能找到擔任家長的人。教會分殖後,繼續邀未信的朋友來,幷帶領他們信主,待人數再增長至12人以上時,就再分殖成兩個家教會,然後繼續邀未信的親友來……這就是家教會橫向的傳承。
可以說,具有「乘法式」倍增結構的家教會具有更强大的成長潜能,其增長和發展速度遠超傳統教會。因此,利用家教會的增殖模式可以幫助我們更早日完成主耶穌的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