聳立在聖地亞哥索萊達山(Mount Soledad)上43英尺高的十字架形退伍軍人紀念碑週二(4日)被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判決違反美國憲法,而紀念碑是否會被清拆則交由聖地亞哥的聯邦法院自行決定。
三位上訴法官以3比0一致通過以十字架型的紀念碑向退伍軍人致敬具有明顯的宗教含義,表示政府公開弘揚某特定宗教,亦即違反美國憲法上維護政教分離的《國教條款》(Establishment Clause)。
法官M. Margaret McKeown在宣讀長達50頁的判決時同時表示「此判決並不代表紀念碑不能修改以配合憲法,也不代表十字架不能成為這紀念碑的一部分。在這方面我們保持中立。」
屬於保守派的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形容判決為一個「悲劇」。ADF資深大法官Joe Infranco通過新聞稿回應說,「法庭選擇扭曲解讀美國憲法第一修訂案,而漠視美國退伍軍人的家庭應有權選擇如何向這些英雄們致敬,這實在是一個悲劇。」
索萊達山十字架是1954年為紀念韓戰老兵而建的,一直由老兵紀念協會照管。1999年,十架的四周加建六面牆掛上了刻有退伍軍人名字及照片的黑色花崗石銘牌。除了紀念韓戰老兵之外,亦紀念參與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美軍。索萊達山十字架已成為聖地亞哥的地標之一。
過去20年來,針對這座十架型退伍軍人紀念碑的爭論此起彼落。1989年,聖地亞哥市一位越戰退伍兵、無神論者菲利普‧保爾森(Philip Paulson)把聖地亞哥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他要求法院下令市政府把這個十字架挪走,理由是十字架具有明顯的宗教含義,美國憲法禁止建立國教,而且加州憲法也禁止在公共土地上展示宗教標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代表保爾森上庭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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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地方法官曾經判決拆掉十字架,但因為多方面抗議而擱置下來。期間,地方組織與聖地亞哥市長及眾議員們曾向美國總統布殊特請保留令。2006年,兩院議員和布殊通過接納該地盤為聯邦所有,這塊土地從聖地亞哥市轉為國防部所有,以求保留十字架。
保爾森2006年因肝癌去世,他拆掉十字架的願望至死也沒有實現。2008年,聯邦法院法官拉里‧伯恩斯(Larry Alan Burns)裁定,這個十字架「主要傳達了非宗教訊息——兵役、死亡和犧牲」,並不違憲。至今,伯恩斯的裁定再被上訴法庭推翻。
保守派的ADF資深大法官Joe Infranco依然深信十架紀念碑並沒有違憲。他說,「戰爭的英雄配得被紀念。他們為了爭取我們的自由而犧牲自己的性命,紀念碑並不能因為感到被冒犯的少數人而被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