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帶職宣教士,絶大多數是被派遣或自願去到外地,實行自己的專業,包括經商、打工、教學、服務等職業,並在該單位以受薪的職員身份,服務該地政府、社會或為某公司機構得利獲益。
神州華傳新加坡辦事處委員會顧問胡問憲牧師於近期《華傳》中分享《帶職宣教的新里程》一文,舉出具體案例講解帶職宣教士。
胡問憲牧師首先表示:「(帶職宣教士們)可能受過神學教育,或具教會事奉經驗,也许獲得某個差傳機構的安排指導,可以在他工作的當地,盡量發揮他在工餘作宣教事奉;或與某位專職宣教士配搭,作傳福音教聖經,協助當地教會等事工。」
他同時也肯定在異地帶職事奉,其也會與保羅的「織帳棚」或「幸苦勞碌,晝夜工作」有類似的意義。一般解經家認為保羅當時如此勞碌地自食其力,為了「不至累著」教會(林後十一7-10)、(帖前二9,帖後三8);以清廉自守沒有貪念 (E. Harrison)成為眾人的榜樣,為的是扶助軟弱的人(徒二十35);持守著「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原則 (徒廿35),正如保羅向以弗所長老表達他一生事主的總結。
胡問憲牧師在文中舉出具體案例描述四種帶職宣教士的區別與作法,其分別是到國外任職的宣教士、以專業進入別國的宣教士、藉提早退休的宣教士及作特殊群體的本地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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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國外任職的宣教士
胡牧師指出,「到國外任職的宣教士」多數是大學教授、工程師、醫療隊員、或是需要長期留在國外處理公司業務的。他們被派遣或被邀請到國外執行某項專業或職業,就可以利用機會在當地作宣教工作,他們可以用比較開放自由且有選擇性的進行事奉。
他說:「我在台大求學時有一位主日學小朋友。二十年後,他受美國南部他所畢業的大學研究院的差派,到中東一間石油公司的工作。兩年後我在美國德州遇見他,他向我談及他在那邊事奉主的機會,興奮之極,另一位單身姊妹自會計學院畢業後,又在神學院修讀文憑課程。今為一大公司派到上海分公司當會計主任,每年會回來向公司報告,她在上海作個人談道及與家庭教會配搭事奉,有很大的自由度及成就。」
以專業進入別國的宣教士
胡牧師指出,「以專業進入別國的宣教士」這些是擁有宣教的目標及訓練,郤以本身的學位專業進入該國的;或以學生身份考入該地區大學或研究院,設法進入那國家或地區,因該國或該區是以純宣教士身份不可能進入的。他們留在那些地區作有計劃有系統的宣教工作,雖較隱藏,也具某種程度的危險性,活動範圍也有限制,不易尋覓合作對象。
胡牧師說:「我教會年前有一對新婚年輕夫婦,以水利工程師的專業(太太是護士),被政府派到尼泊爾為該國設建水霸,為期兩年。他倆早在一年前,就接受了OMF的宣教士的訓練,教會差傳部就以他們為帶職宣教士的身份,正式按手差遣他們,並作部份支持。他們在尼泊爾兩年,以英語在當地大學生及年輕同事中有美好的見証,確實作了些不容易的福音工作。」
他也舉另有一對夫婦到新疆大學修讀維吾爾語文的例子。這對夫婦兩年後,透過新疆某些教會團體,進入維吾爾族群,經過十年忍耐艱幸的宣教事奉,在該族群中撒下福音善種。
藉提早退休的宣教士
胡問憲牧師還詳細提到「藉提早退休的宣教士」。這些宣教士是提早退休的技術或專業人才,利用自己熟練的技能及處世的經驗,在不再受家庭兒女的負擔或生活經費需要的困擾,有計劃地獻上生命餘下的年日。他指出,這類宣教士也可能早一兩年己經選修了些神學聖經課程,以健康的身體,夫妻倆配搭去到宣教工場,直接或簡接地協助宣教,如醫療、教育、建築、技能、行政、財務等事工。
胡牧師表示,他曾經在內地一所農業大學拜訪一位從美國一間有名望的大學研究院退休的教授。這位教授與太太是某差會的兼職宣教士,獲得這間農業大學的聘請,教導研究院的學生及年輕助教。他們開放自己的教員宿舍,每週有兩晚的 「英語自由談」。來者都想從華人學習英語,同時也試用不成熟的英語討論各種問題,包括信仰問題。這對夫婦桌上不少新舊中英文雜誌、通訊等,不少基督教出版的,學生們隨意取拿。週末主日他們兩人會到城裡的家庭教會相助,也有學生願意跟隨他們去聽道。四年裡這對夫婦把自己為人的榜樣聯同福音的種子留在學院。
另一對教育界夫婦以五十五歲提早申請退休,領得一筆不錯的退休金。他們早幾年已在神學院選修夜校課程,當時受教會的差派,進入雲川地區,幫助貧苦孤兒。後來當地政府發現他們的服務及資歷,就撥地供他們成立註冊的慈善機構,並授於專為貧童教育的正式身份。他們服務不但涉及兒童,更擴大到家長,甚至社區。
作特殊群體的本地宣教士
最後胡問憲牧師針對不少有心願意宣教,但由於自己的家庭和事業根本不可能離開原地方的青成年及中年給出亦帶挑戰的建議。胡牧師說,「其實在宣教的定義下,也附有:到一個獨特的文化群體中,去供應人們的特殊需要,同時將福音傳給他們。這樣的宣教工作可以發生在你我居住的城鎮裡。」他指出,現今物質越豐富,人的慾求也越高,於是犯罪的機率也就越大。尤其是在大城市裡,就可發現酗酒、吸毒、賭博的群體;致產生監犯、貧民窟、風月塲所;還有外來勞工、女傭、新移民等;此外更有知識份子、如外來的學者、外地學生、護士等。
胡牧師說到:「這些群體生活在一個繁榮的城市裡,郤感到孤單無助,他們極需要精神上的支助,這些群體也確實是教會可作本地宣教的對象。在美國稱為Home Missions,一般職業青成年及中年都可以透過自己的教會組織,或參加這種本地宣教機構,作定期的投入事奉,極有果效。」
福音要成為「外邦人之光,直傳到地極」是早為先知以賽亞所宣稱 (賽49:6)。醫生路加曾兩次在他的著作中引用以賽亞的這段預言(路2:32;徒13:47),來加強他應當向外國人宣講福音的必要性。其實,以賽亞之後一百三十多年的但以理,就在以巴比倫及以後的瑪代波斯朝庭中,忠心耿耿地當全職高官時(但1:18-21;6:4;8:27)就一直成為「外邦人之光」。
胡牧師呼籲說:「今天我們也當像但以理和路加那樣,獻上自己的才智,服侍異邦人或特殊的文化群體。為主發光,達成現今時代切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