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部離婚率超越全國 教會宜正視

2011 八月 25日, 星期四 21:02

美國人口普查局首次就全國15歲以上人士的婚姻狀況作出分析,今日公佈的研究報告顯示了令人震驚的結果:在保守派佔多數的美國南部,男性及女性的離婚率都超越了全國的平均數。

此份研究報告名為Marital Events of Americans,利用美國社區調查(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在2009年所收集得的數據來分析全國範圍內的結婚、離婚及喪偶個案。結果發現,全國的離婚率平均值是每1,000位男性有9.2人、每1,000位女性有9.7人。

最令人注目的是,有14個州的男性離婚率超過全國平均數,在1,000位男性當中達到介乎10.0至13.5人,而這些州大多數在南部,包括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喬治亞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俄克拉荷馬州、田納西州及德州。

而南部各州的女性離婚率亦見有相同的情況,女性離婚率超過全國平均數的14個州當中,南部的州佔9個,包括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喬治亞州、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俄克拉荷馬州、田納西州、德州及西佛吉尼亞州。在這些州,每1,000位女性當中有10.7至16.2人離婚。

相反,美國東北部男性和女性的離婚率都要比全國的平均值低。在康州、麻州、新澤西州、紐約州、賓州這五個州,每1,000位男性中只有6.1至8.5人曾經離婚。在麻州、新澤西州、紐約州、賓州四個州,每1,000位女性則有6.0至8.9人經歷過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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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局的家庭人口統計學家Diana Elliot嘗試解釋這種現象:「美國南部的離婚率較高,因為結婚率亦很高。相反,東北部的人大都晚婚,結婚率較低,離婚個案也相對較少。」

無論離婚的原因為何,一對夫婦一旦決定離婚,最大的受害者莫過於他們的兒女。人口普查數據顯示,離婚家庭的子女有75%會交由母親照顧,只有25%隨父親生活。可是,離婚的女性比起離婚的男性有較低的經濟能力。在離婚的頭一年內,離婚女性的年度收入低於25,000元的有27%,相對離婚男性只有17%。難怪調查顯示,離婚家庭的子女(28%)比一般家庭的子女(19%)更有機會活在貧窮線下。

美國家庭的離婚問題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近年坊間曾有不少報告指,教會的離婚率並不比社會的離婚率低,連基督化家庭亦漸漸失去見證。

加州聖地牙哥主恩堂主任牧師林祥源牧師近期在《使者》雜誌7/8月刊上以《婚姻家庭結構轉變對華人教會的衝擊》一文指出離婚、分居、再婚、同居等婚姻問題都是當代北美華人教會牧養事工所面臨的很大挑戰。然而,目前教會還未有敏銳的態度,以整全的裝備去應對這些挑戰。

林牧師在文中向北美教會提出三項建議。第一、接納婚姻家庭破碎的弟兄姊妹;第二、預防勝於治療,定期開辦鞏固婚姻的課程,扶助新婚夫妻不斷成長;第三、建立支持單親家庭的事工,醫治因婚姻破裂而受傷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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