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關注家庭教會受限

2011 九月 15日, 星期四 13:00

美國國務院週二(13日)發表了2010年下半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再次被列入「特別關注國」名單。報告指中國政府在維護宗教自由的法律與其執行方面仍需改善。

《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描述,根據中國現行的宗教法,一般中國國民「享有宗教自由」及可以參加「正常的宗教活動」,可是卻沒有定義何謂「正常」。宗教法更規定任何人不得游說他人相信或不相信一種宗教。中國設有五大宗教包括佛教、道教、回教、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認可組織,信徒必須向當局註冊才可以舉行宗教儀式或聚會,而在公眾地方或非登記地點宣揚宗教是違法的。

報告指出,由於中國現行的宗教法有不少模糊的地方,引致一些獨立的宗教組織難以獲得正式的法律地位,同時容易受到公安或宗教事務局的高壓逼迫及苛刻懲罰。全國各地執行宗教法的準則不一,在某些地區有家庭教會可以舉行數百人的崇拜而不被干預,但另一些地區卻有家庭教會領袖和信徒被捕,充公甚至破壞房產。

報告列出多項中國當局打壓基督教活動的例子。其中包括2010年10月份,當局攔阻往南非開普敦第三屆洛桑世界福音大會的家庭教會信徒,部分信徒被公安拘捕、沒收護照、監視或暫時禁錮,亦有一些赴會者在機場登機前被公安阻止。另外在10月1日中國國慶60週年前夕,北京及上海兩地的部分家庭教會受到當局威脅要停止聚會。11月份,有達1千2百名信徒的上海萬邦教會被公安及宗教局下令停止崇拜,宣稱教會涉及非法宗教活動。萬邦教會的牧師及部分會友被當局盤問,威迫他們加入當地的三自教會。與此同時,北京守望教會持續不能進入已購買下的物業建堂,業主受到了當局的威脅不得交出物業,守望教會多次與當局談判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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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報告對於家庭教會的信仰自由狀況有較為負面的評述,但報告讚揚了中國中央政府在支持宗教組織投入社會服務方面的努力。在《全國人權行動計劃 2009-2010》建議書中,中國政府承諾「鼓勵及支持宗教界開展社會福利服務,並積極發掘宗教組織可貢獻社會及促進人民利益的方法與管道」。報告指出,目前已有很多政府認可的宗教組織在全中國各地提供各式各樣的社會服務,一些有宗教背景的海外救援機構也容许在地方政府及單位的協調下向人民提供社會福利。反而,有報導稱,中國國內一些未登記的宗教組織提供社會服務時遭到地方政府某程度上的限制。

與報告同時發出的一份新聞稿上寫著:「即便中國政府多年來對於宗教組織存有猶豫及敵對的態度,但如今宗教組織已經成為了滿足國家社會福利需要的強大力量。這與宗教日漸受到人民歡迎,以及政府官員的支持有關……在中國的經濟、社會及人口都在經歷迅速的改變時,有信仰背景的救援機構現正站在最前線來滿足新的和固有的需求。」

最明顯的一個例子莫過於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的救災及重建工作。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探訪過四川地震的生還者,他們表示特別感謝中國三自教會的社會服務機構愛德基金會的努力。當地亦有一個由來自全中國各地的基督徒自發的義工隊伍,進行救援及重建工作。海外的很多救援機構亦有與當地政府配合行動。

發表《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的美國國務卿希拉莉(Hilary Clinton)表明,宗教自由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權的一部分,也是美國政府最關注的問題之一。她說,尊重宗教自由的國家肯定是「更加穩定、更加安全和更加繁榮的」。她認為,加強宗教自由不但會促進中美關係,並且會為中國社會創造更穩固的基礎。

2010年下半年被列入《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特別關注國」名單的國家與上半年相同,除了中國之外,還有北韓、緬甸、厄立特里亞、伊朗、沙特阿拉伯、蘇丹、烏茲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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