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報評會指《爽報》情色小說屬「淫褻及不雅」

2012 一月 18日, 星期三 12:29

哥林多前書10章23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去年9月創刊的免費報章《爽報》有三篇色情小說被評為淫褻不雅,認為不宜在免費報章上出現,正回應了社會大眾對該報章的憂慮。

《爽報》剛創刊已招來全城風雨,其內容不論是新聞、天氣或副刊均含有不少情色及暴力的成份。不少家長及社會人士憂慮,《爽報》在早上繁忙時間在屋邨及街上免費派發,令學生容易取得,擔心其內容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

在該報開始發行後不久,影視處已收到逾百宗有關該報內容淫褻及暴力等投訴,該報20件物品已被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影視處更就部份文章向出版商提出檢控。

作家陶傑所寫的五篇色情小說被送檢,被指內容露骨地描寫性行為及性器官,其中三篇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物,不適宜免費派發。

報業評議會委員會負責處理《爽報》的委員會認為,該些文章內容超越了一般人可接受的程度,加上免費報章對大眾有較強的滲透力,認為不宜刊登該類文章。

然而作家陶傑回應表示其小說只是用了文學手法,否認文字露骨及淫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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