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視「龍」為吉祥的象徵,在古代傳說中有不少龍的傳說。中國民族更自稱為「龍的傳人」。但一些華人基督徒則對「龍」有所忌諱,這是由於《聖經》中的「龍」被描繪為撒旦的象徵之故。
《聖經》中亦有提到「龍」,著名的經文出於啟示錄12章9節:「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因此華人教會對「龍」出現了不成文的禁忌。近日有教牧撰文探討教內的一些「恐『龍』現象」,討論基督徒對「龍」可採取的看法和取態。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撰文指出,一些基要主義與靈恩人士對聖經中「龍」的意思存有成見,甚至將之「妖魔化」,如美國有千禧主義者過度字面理解了啟示錄12章的經文,將龍作為基督徒敵對的對象,堅拒一切帶有龍的象徵或符號的物品。華人教會受之影響亦出現「恐『龍』」現象,例如教會不接受舞龍、不敢唱《龍的傳人》,更甚者在酒樓聚時亦要將有龍圖案的雕塑遮盖等。
但他認為這是對「龍」的過度解讀。他指出《聖經》中的「龍」的希伯來原文 “Tanniyn” 本身有多個譯法,有的譯本譯作「大魚」、「鱷魚」不等,甚至在詩篇148中的“Tanniyn”在內的一切生命都要讚美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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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中國文化中的「龍」也有正面意思,如「龍馬精神」、「人中龍鳳」等,他認為不必全盤接受西方對「龍」的迷信,並從而對「龍」加以抵抗。他更鼓勵信徒可以以平常心去看與「龍」有關的文化和傳統,無需立志與龍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