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六部委新規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公益慈善

2012 二月 28日, 星期二 8:39

中國國家宗教局近日聯合中央統戰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民政部和稅務總局等部門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為宗教界開展公益慈善活動提供政策指導。文件確定宗教界和宗教團體可申請設立四大類公益慈善機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基金會、社會福利機構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此項意見強調,對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要積極支持和鼓勵,同時依法進行規範和管理,其按照「積極支持、平等對待、依法管理、完善機制」的原則。意見提出了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主要範圍、基本形式,可以享受的扶持優惠政策以及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並對相關部門的職責和分工作出了明確要求。

此份六部委聯合文件確定宗教界和宗教團體可依據相應的規定和條例等申請設立四大類主要的公益慈善機構,分別是專項基金管理機構、基金會、社會福利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具體規定如下:宗教團體可依照《社會團體設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暫行規定》的規定,申請設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宗教界可依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設立基金會;依照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申請設立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並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申請設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並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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