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9年
尼閣二世盼佈未來的教宗可以只由樞機來選出。
1598年
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公佈南特諭旨(Edict of Nantes),容许當地的新教徒得到非常大程度的宗教自由。(該諭旨維持了87年)
1853年
位於巴爾的摩港Loyola College在羅馬天主教會的贊助下成立。
1939年
來自Shafter, Oildale, Lamont和Taft的自立浸信會代表組成了第一個加州的美南浸信會聯會。
1948年
15位地方教會的代表在波特蘭的Antioch Baptist Church舉行了奧勒崗州華盛頓區的浸信會常務會議。這是西北太平洋區首個此類的活動。
[資料來源:William D. Blake編著的《Almanac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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