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宗家庭教會維權案有正面進展

2012 五月 16日, 星期三 9:56

對華援助協會本週發佈消息稱,由中國著名基督徒維權律師張凱代理的兩宗家庭教會行政復議案,均獲得了地方上一級政府部門的良好回應。

據報導,其中一宗案件事發河北保定市。今年1月31日,該市望都縣內一家庭教會在聚會時遭到衝擊。公安人員將20多位基督徒帶走,沒收書籍等物品,並處罰隋志剛牧師等2位弟兄和4位姊妹共計六人行政拘留15天。張凱律師於2月12日經隋牧師委託授權,介入該案,提起行政復議。

4月16日,其中一名原告的起訴得以立案。日前,當地統戰部出面,不僅歸還所有沒收的教會書籍和物品,統戰部還提議送給該家庭教會一批《聖經》。此案有望達成和解。目前,隋牧師已經提出賠償申請,並在申請中指出:當他被拘留到第14天的時候,在律師的交涉下,公安機關才下發這次拘留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此違犯了行政執法的基本程序。

另一宗案例發生在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今年3月4日,新疆南部的和田市的一處漢族家庭教會,50多位信徒正在聚會崇拜,遭到警察和國保的衝擊。傳道人(聚會家庭的主人)種曙光弟兄被抓走,當日放回;聚會用的電腦和投影儀等物品被抄走,後歸還。 3月9日,種曙光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4月26日種曙光弟兄與律師向和田地區公安局提起復議,5月9日地區公安局作出複議決定,確認和田市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一事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撤銷原處罰決定,並要求其在60日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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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曙光弟兄在復議申請書中指出:「申請人有金陵神學院結業證書,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有實踐信仰的需求。和田市沒有一家基督教堂,申請人依照基督教家庭教 會的信仰習慣與親友一起在家裡進行宗教活動,這是受憲法和法律明確保護的行為,國家機關不得隨意干涉。」同時,他也依法提出了賠償申請。

對華援助協會傅希秋牧師對河北、新疆這兩個案例的進展,表示歡迎和讚賞。他表示,這種保護公民合法信仰權利的法治進步,必然會促進社會的持續發展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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