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通過法案允许同性伴侶教堂行婚禮

2012 六月 12日, 星期二 12:23

丹麥國會上週四(7日)以85對24的票數通過了允许同性伴侶在教堂舉行婚禮的法案,並將於6月15日生效。

丹麥在1989年成為全球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同屬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的瑞典和冰島對同性戀的態度也極其開放,它們均支持同性婚姻。

《澳洲世界新聞》(World News Australia) 報道,丹麥教會事務部長Manu Sareen回應投票結果時說,「這是同性夫婦和異性夫婦之間的平等,是一大進步。」

該法案的一個附屬規定是,反對同性戀的牧師有權拒絕爲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丹麥國會中唯一反對該法案的丹麥人民黨稱,政府不應改變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定義,並指該法案強迫基督徒接受這種改變就是侵犯宗教自由,使之成為一個違憲的法律。

在丹麥國會已經沒有議席的基督教民主黨宣佈,他們將發起反對該法案的集體訴訟。一名基督教民主黨前國會成員Per Oerum Joergensen甚至聲稱,最近的一個民意調查顯示「由於此法案,444萬位教會成員正在考慮退出教會。」據悉,他們也會加入反對該法案的訴訟。

《澳洲世界新聞》報道,80%的丹麥人(即大約450萬人)是國教「信義會」(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的成員。介紹丹麥的網站Denmark.net則指比例爲85%,另外有3%人口信奉羅馬天主教,2%人口是穆斯林。

Like Us on Facebook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