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藝人遇見耶穌—— 對教會是好是壞﹖

2012 七月 24日, 星期二 8:40

近日羅慧娟回天家藝人談自己的宗教信仰往往能引來社會上廣泛的注意。香港基督徒藝人的談論甚至常被媒體「放大」來代表基督教界的觀點。一名在宗派性教會服侍、關心青少年牧養陳牧師對基督徒藝人的公眾形象有所擔憂。

作藝人只是一份工作

提到基督徒藝人,陳牧師提及早在五、六十年代已有石堅和紫羅蘭等,都已可作基督徒藝人的好榜樣。

他表示己所認識的香港基督徒藝人大致上可分為「成熟型」和「夢想型」兩類,也深明他們在職場上會遇到的特殊境況,他說:「這兩類基督徒藝人有不盡相同的靈性渴求和生活態度,都分別需要適合的牧養。他們在追求事業的同時,只要明白藝人只是一份工作,在職場上盡能力作見證之餘,放工之後,也照樣可以活出聖經上教導的聖徒生活。」

那麼對於教會來說,藝人信主是值得開心還是需要擔心?陳牧師認為藝人信主是正面的。他們不單信主經過很吸引,而且那種為主放棄追逐名利的心﹑生命的改變,都很讓人感動﹑見證神。而且由於他們本身的知名度,就算在教外作個人見證,也能引起社會關注,對未信的人很吸引。

但陳牧師對他們也有所憂慮。生活在紙醉金迷的香港,他擔心這些藝人還在初信階段的時候,有些壞習慣如吸煙﹑壞脾氣﹑講粗口等尚未合乎聖徒體統的行為若被廣泛報導,不論對藝人本身或教內弟兄姊妹或社會上,都有不良的影響。這些明星效應不但令他們的言行更受關注,而且為那些受他們的見證所影響的未信者帶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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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在真理上扎穩根基

陳牧師認為教會先要將這些藝人當一般平信徒看待,讓他們得著屬靈的糧,真理能打得穩。而且他也認為基督徒藝人本身如已自覺生命中有壞習慣未處理,就先暫且不要作公開見證。

他又勸勉這些藝人們,因他們的言論行為或多或少也具有代表性,如果以基督徒身份作公開言論需合乎聖經,特別是關於倫理道德的言論要多加注意。就如近日備受娛樂新聞報導渲染的同性戀話題,社會上都會比較關注基督徒藝人的看法,但陳牧師認為若要釋經的話,最好還是請教受過神學訓練的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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