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委身於婚姻的基督徒

2012 八月 29日, 星期三 9:13

作者:王乾任

前一陣子,和某大教會的弟兄聊天。

這位弟兄所屬的小組,全是弟兄,沒有姐妹。據說,弟兄們各個條件好得不得了:基督徒、愛主、已屆適婚年齡、學歷好、工作好、經濟狀況穩定、異性戀、性格也不錯、服事熱心。然而,沒有結婚的意願,就像日本社會時下正夯的「草食男」,對戀愛與結婚,興趣缺缺。

問起這些弟兄之所以不想進入婚姻的原因,都說是怕麻煩,一個人過挺好的,不想結婚、戀愛。

本來,聖經也有說,有些人有獨身恩賜,一個人過,挺好的,特別是沒有家庭的牽掛,可以更專心的服事主。民主社會,不想戀愛結婚,只想一個人好好過,也不能公然反對,不然是單身歧視,是很要不得的錯誤行為。

不願委身是一大問題

只不過,單身不婚雖然不犯法,卻不能不面對,隱藏在其中,現代人的一個大問題:委身/承諾。

不願委身/承諾,是相當標準的現代人通病,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我只想享受權利,卻不想盡義務。」例如,有越來越多人只想談戀愛,卻排斥結婚(或以同居取代結婚)。

我也認識幾個主內弟兄,戀愛談得很少,因為原生家庭的緣故,恐懼進入婚姻,最後只好結束戀情,甚至處於半獨身狀態(因為不想再交女朋友,免得再碰上結婚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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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婚姻必須委身、付代價,特別是基督徒,不能反悔,不能因為不喜歡了就離開,必須風雨同舟,生死與共。

生活在處處講權利而少談義務的個人主義時代,委身於婚姻對某些人(即便是基督徒)來說實在太難了。不能(隨便)離婚的基督徒,便出現了逃避婚姻,甚至連戀愛都不談。不用給承諾,不用委身,樂得輕鬆。

然而,不願意在婚姻中委身的人,很難想像,能在工作、信仰等其他社會生活層面委身。委身要求的,是為某些東西付代價、犧牲自己,好成就那些東西。例如,在婚姻生活中必須適度的捨棄自己,為的是讓夫妻關係更和諧。在工作中必須某種程度地放棄自己,好讓組織團隊合作更順暢。在信仰中更是必須放棄老我的舒適,好讓自己更趨近聖潔。

不願意委身,其實是把自我感覺良好看得太重要,覺得自己舒服最重要,不願意為了成就其他的事情而捨棄自己。

關住不願委身的因由

然而,神的教導卻非如此。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虛心,指的就是靈裡貧窮,或說是虛己,倒空自己,不看重自己,更看重神國的事工,願意為了自己以外的事情犧牲自己的舒適,來成就之。

不願委身,是生活在個人主義與消費主義的現代人,必須認真而嚴肅面對的「罪」,因為藏在不願委身背後的,其實是「驕傲」、「自我中心」、「自以為義」,對肉體老我的體貼。

回到婚姻上來說,除非自己很明確地知道有獨身恩賜,否則,都應該要尋找人生伴侶,建立家庭,因為與妻子聯合,二人合為一體,是神所賜的恩典,因為神說「那人獨居不好」!

並非領受獨身恩賜,卻因為個人的軟弱而依舊單身者,切莫將單身狀況合理化(一個人過有什麼不可以?),或外在歸因(如教會裡女多男少,姐妹或许還能以此為理由,弟兄就完全說不過去了),教會也不要因為這些人不是找不到對象而心焦,就放任不管,反而更應該積極幫助不願進入婚姻的弟兄姐妹去探索內心世界的問題,找出不願進入親密關係/婚姻家庭的原因,放在禱告中,求主醫治,治死那罪,從罪的轄制得釋放!

蒙允轉自《傳揚》雜誌八月刊:《不願委身於婚姻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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