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神學院新約副教授吳維和在院訓中撰文《姐妹在教會的教導事奉》,以對三處經文的研究表示,教會要在順服神所設立的教會領袖權柄的基礎上,讓有恩賜的姐妹教導事奉。
吳教授寫道,教會對於姐妹參與教導事奉持不同觀點,常常引用《林前》11:3-16、《林前》14:34-35和《提前》2:8-15三處經文。吳教授則從希臘原文用詞,聯繫上下文逐一詳解,解除了一些教會慣常的誤讀。
姊妹無權在教會教導弟兄?(哥林多前書11:3-16)
吳教授指出,很多人將林前11:3「男人是女人的頭」解釋為,教會中任何男人是任何女人的頭,以為這段經文是論及女人無權在教會中教導帶領男人。
吳教授查考聖經,沒有其他經文提到男人是女人的頭,反而提到「丈夫是妻子的頭」,所以比較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丈夫是妻子的頭」。吳教授認為,不好以這處經文限制姐妹在教會教導事奉。
姊妹在教會只能閉口不言?(哥林多前書14:34-35)
這段經文譯作「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似乎壓倒性地否定了姐妹在教會的話語權。
吳教授根據上下文詳細研究后發現,「閉口不言」實際上是談及聚會秩序,本身並無任何負面含義,也不代表被剝奪說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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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來看,這段經文是說婦女在聚會中聽教導的時候說話,造成喧嚷是可恥的,而非指著婦女在會中教導是可恥的。
保羅禁止姊妹成為教會重要同工?(提摩太前書2:8-15)
吳教授認為,這段經文論及教會領袖的資格中家庭生活的見證,並且這段經文所譯的「男人」和「女人」的希臘詞也可譯為「丈夫」和「妻子」,所以這段經文可能是教導丈夫與妻子在家庭中應該扮演的角色。
吳教授推論提前2:12的重點在於,做妻子的不要教訓丈夫,要順服丈夫的權柄,但是並不是禁止姐妹在教會教導或擔任有權柄的職位。
最後,吳教授提出,不論弟兄還是姐妹,只要以愛人的動機使用神給的恩賜來事奉,都是值得鼓勵的。他勸勉教會不要輕忽或否定姐妹的教導事奉,反要在順服教會領袖權柄的前提下,鼓勵姐妹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