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香港南丫海難於4月11日正式落案,控告兩名船長各39項誤殺罪,控罪指兩人嚴重疏忽,造成39死近百人受傷。
被控兩名船長分別是54歲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以及56歲的「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目前,兩人各以2萬港幣暫准保釋,期間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案件將在5月9日再審。
控罪還指出,黎、周兩人身為船長,並沒有保持適當瞭望,也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和步驟,避免兩船相撞,違反謹慎責任,屬嚴重疏忽,也是導致乘客死亡的重大原因。
去年十月一日晚,載著120多人的「南丫四號」剛開出4分鐘,與載著60多人的「海泰號」相撞,並在5分鐘內沉沒,船上39名乘客不幸遇難。而「海泰號」在慘劇發生后駛回碼頭,沒有留在現場救人。
南丫島海難是繼1971年佛山號翻沉事故後,香港最嚴重的海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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