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全美第十二個

2013 五月 14日, 星期二 7:26

明尼蘇達州參議院5月13日以37對30票的微弱優勢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並將送交民主黨籍州長達頓(Mark Dayton)簽署生效。明州成為全美第十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

5月9日,同性婚姻法案率先在明州眾議院過關。由於該州參、眾兩院都是民主黨把持,而州長又力推同性婚姻,所以很多人都認為明州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時間問題。

對福音派信徒及傳統婚姻支持者而言,2013年5月是黑色之月,5月還沒過半,羅德島州、德拉瓦州與明尼蘇達州分別給同性婚姻立法。就目前的形勢來看,民主黨在議會佔據優勢的州,其傳統婚姻都面臨重大挑戰。

羅德島州實現同性婚姻立法之後,新英格蘭地區六州都承認同性婚姻。明州也成為美國上中西部第一個經由立法認可同性婚姻的州。

紐約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協會主席黃宗澤弟兄在接受本報採訪時,呼籲華人教會繼續為美國守望禱告。

黃弟兄表示,對於明州同性婚姻合法化非常痛心,可見這世代的敗壞;但他相信神絕對的主權,鼓勵弟兄姊妹不要灰心,繼續為捍衛傳統婚姻代禱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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