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基督教兩會抗議教產被霸佔 700人維權

2013 六月 27日, 星期四 6:35

6月13日,河南省開封市基督教兩會聯合當地六所三自堂會的700多位教牧同工及信徒冒著烈日舉行示威維權活動,抗議教產被長期霸佔,敦促不作為的市政府落實省政府決議,歸還教會土地。

85歲高齡的開封市基督教兩會主席王安慰牧師與下屬六個堂會的教牧、長執、神學生及核心同工與信徒,在開封北郊喜台村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北、復興大道工地處進行維權活動。

抗議2000畝教產被國營林場佔用長達40年、部分土地被當地職院佔用10年、今年部分土地又被城市道路建設佔用,以及市政府長期未能執行下達的歸還教產的決議。

開封市基督教兩會公佈了2005年5月28日市政府下發的35號文件。全文如下:

「第一,1950年12月市政府財政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將該土地登記為開封教堂產業,歷史上,該宗土地國家既沒有沒收,也沒有任何徵收手續,因此1963年林場成立使用該土地,雖經市政府批准,但仍屬佔用教會的土地。 1995年市林場申辦的000048號《國有林權證》違反省、市政府有關規定,應予撤銷。

第二,市林場和原種場認為落實宗教房產政策不包括土地,沒有法律和政策依據。本著“尊重歷史,面對歷史,兼顧雙方,有利於穩定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和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三十條之規定,結合國務院(1980)188號和省政府豫政(1985)3號文件等落實宗教房地產政策的精神,市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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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林場與市基督教會爭議的土地現剩餘992.485畝,雙方各擁有496.24畝國有土地所有權。如附宗地圖所示。

二,市原種場場與市基督教會爭議的土地現剩餘353.236畝,考慮到市原種場人多地少,將其中的145畝國有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基督教協會使用,下餘的208.236畝國有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市原種場。如附宗地圖所示。

三,市林場將爭議土地中的267.585畝土地賣給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賣地款12576500元,市基督教協會和市林場各分6288250元。

四,撤銷市政府為林場頒發的000048號《國有林權證》。市林場和原種場在本決定生效後依法申辦各自的權屬證件。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30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據對華援助協會消息,當時教會為顧全大局,表示服從。為此事開封基督教兩會曾13次到國家信訪局反映,此決定先後得到全國政協副主席丁光訓、全國政協民宗委主任鈕茂生、原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省長李成玉的肯定。

按照省委書記書記徐光春和省長李成玉的批示,河南省委、省政府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認為:「開封市政府的《處理決定》符合黨的宗教政策和土地管理的法規,既落實了宗教政策維護了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又照顧了市林場、原種場的生產和職工生活……」

但由於人為原因,市政府的這一決議一直拖著沒有被執行。今年4月20日復興大道全線開工,道路修建佔其中土地46畝,教會至今未得到土地補償金,開封市基督教13萬基督徒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於是在6月13日,開封市各教堂的弟兄姊妹為維護教會的合法權益,進行維權活動。

對華援助協會表示支持開封各教會基督徒的維權行為,並且呼籲開封市政府履行(2005)35號文件的決議,勒令開封市國營林場、原種場、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和市道路建設部門,歸還被佔用的教會土地。同時請身處海內外的基督徒一同為開封的弟兄姊妹們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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