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頒同性婚姻證書 反對者促高院阻止遭拒

2013 七月 1日, 星期一 8:32

高院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鋪平道路後,三藩市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隨即取消8號提案上訴期間限制同性結婚的禁令,批准政府頒發同性婚禮證書。反對者向高院提出動議阻止同性婚姻,卻被拒絕。

最高法院26日裁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支持者缺乏法律依據捍衛這項禁令,此舉無異於支持加州初審法官宣告同性婚姻禁令違憲的判決,替加州恢復同性婚姻開通道路。

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這項裁決需等待至少25天才會生效,同性婚姻反對者在這段期間有權要求高院重新審理此案。

但加州檢察長Kamala Harris公開要求上訴法院儘早結束這段延緩執行等待期,三藩市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28日就提早取消同性婚姻禁令,讓最高法院裁決立即生效。1小時後,同性戀伴侶在三藩市市政廳領證結婚。

總部設在亞利桑納州「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律師尼莫克(Austin Nimocks)批評上訴法院的決定太過倉促、非常不公平。他說,高院對此案的審議尚未結束,因為同性婚姻反對者還有22天的時間可要求大法官重審。

8號提案發起人、保護婚姻聯盟的總顧問帕格諾(Andy Pugno)發表聲明說,譴責巡迴上訴法院操之過急的決定剝奪了該聯盟向聯邦最高法院要求重審8號提案的權利。

「這一離譜的行為,超過了整個訴訟過程無法無天的模式。法官與官員不擇手段,甚至是公開腐敗,阻礙人們透過投票表達的意願,重新定義婚姻。恢復同性婚姻的這一天,是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如果我們對手慶祝的是透過無恥手段達成的目標,他們應感到羞恥。」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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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同性婚姻反對者向最高法院訴請重新實施加州同性婚姻禁令的8號提案。然而,大法官甘迺迪次日拒絕了8號議案支持者提出的暫停在該州為同性戀情侶發放結婚證的要求,但他並未給出任何解釋。

不過同性婚姻的反對者誓言抗爭到底,他們正考慮向另外一名大法官提交禁止加州同性婚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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