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選性別」具爭議 先天雙性兒又如何?

瑞士為先天雙性兒童尋求出路
2013 七月 16日, 星期二 6:46

澳洲的第三性別條例剛於7月1日生效。促成此法例的澳洲變性人梅韋比(Norrie May-Welby)於1989年接受變性手術成為女性,後來停止注射女性荷爾蒙,並自認非男非女,自此致力爭取第三性別權益。經長期上訴後,澳洲在2011年起容许國民在護照上列為「X性別」﹔本年5月更宣佈國民只需出示醫生或心理學家的書面證明,便獲承認為「性別不明、雙性或未指定性別」。

澳洲承認第三性別引起全球爭議,更引發瑞士政府和醫學界討論應否立法保障先天雙性孩童。

普遍人會以為第三性(香港稱為跨性別人士)是指易服者或曾接受變性手術的人,但原來亦有天生的「第三性人士」、生物學定義為「天生具有男女兩種性徵的人」。據北美中性人協會(Intersex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透露,每1000名嬰孩中至少有一例。部分人士在不同的胚胎發育期產生變異,導致決定性別的生理因素包括染色體、激素和器官沒有清晰的男女之分,他們出生後同時擁有雄性和雌性兩種性器官。

性別選擇手術致身心不調

如何為雙性孩子確定性別是一個大難題。在1950至1990年間,為了盡快賦予天生雙性兒童社會性別,父母通常會安排他們在幼童期進行性別選擇手術及荷爾蒙治療,但後來的研究發現一些孩童的心理性別與父母為他們選擇的性別手術不相符,對他們產生難以磨滅的心理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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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間」協會創始者之一、現年47歲的Daniela Truffer在出生後3個月接受了女性手術,長大後卻發現自己擁有男性心理。「我可以說是被閹割的,一個懲罰割禮行為的國家,也不應該再容忍那些純『美容』性質的手術。」

最令醫學界震驚的是一宗雙性人自殺的個案。1965年,8個月大的約翰因割禮失敗而遭切除陰莖。經父母同意,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雙性兒童診所的心理學家John Money給他注射雌性激素,將約翰變成女兒「瓊」。可是,瓊沒法接受女性身軀,於是在15歲時接受荷爾蒙治療,並進行切除乳房和修復陰莖的手術。但他最終在38歲時了結生命。經此一役,醫學界在治療雙性人的觀點上留下深刻裂痕。

為雙性兒尋求人權保障

為了保障雙性人身心發展健全,瑞士相關部門近年展開跨學科的全國大討論,政府更成立國家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會公佈﹕「無論從倫理或司法角度去考慮,在雙性兒童能表達自我之前,若非緊急的醫療需要,任何抉擇兒童性別的決定都不宜操之過急。」

瑞士醫學科學院和兒科醫生協會主席Christian Kind對國家醫學倫理委員會的大部分建議表示認同。伯恩大學性別問題跨學科研究小組的副組長Judith Wyttenbach,也為這場跨越醫學界的國家大討論感到欣喜:「人權問題高於一切。以性別為出發點,我們的公共體系很不靈活,絲毫沒有給雙性人任何空間。」

對於應否效法澳洲立法認同「第三性」,瑞士國家醫學倫理委員會傾向簡化戶籍性別更改行政手續,令處理變性事是,部分醫生對此決定有所保留。Blaise Meyrat說﹕「醫學界缺乏明確的倫理準則去立法,這是情非得已。雖然有些遺憾,但我認為制定限制性法規是唯一出路。」

道德倫理難題

基督教倫理普遍認為性別選擇主權在於上帝,但先天性的「雙性兒」確需要通過手術去確定性別。對此,曾撰寫「變性人論爭與牧養反思」的建道神學院杜藹姍指出「倘若手術是為了修補不是創造,在道德上是容许的,例如肢體殘障的會運用義肢幫助他的生活回復正規。」

不過透過科技或手術改變性別是否合符道德仍待探究。她寫道:「……這涉及生物改造或基因手術的課題,我們要了解這些手術是否幫助人回復神創造的模樣,還是要把生命改造成為人所想要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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