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基督徒家庭查經被指「非法宗教活動」

2013 七月 19日, 星期五 4:39

新疆八位基督徒日前在家進行主日查經聚會時遭到當地執法人員侵擾,並以「從事非法基督教宗教活動」遭到處罰。活動負責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對華援助協會消息,6月30日朱金鳳姊妹在烏魯木齊市的家中與屠美琪、白淑萍等八人進行主日查經活動時,遭到當地派出所和其它政府部門人員一行數人強行闖入,聚會活動被迫中止。

更令人憤慨的是,這些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其它法律手續的執法人員對其查經活動冠上「從事非法基督教宗教活動」的標籤,又抓捕活動負責人給予朱金鳳姊妹並對其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朱姊妹對於當地公安機關和其它政府部門粗暴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違法行為感到十分憤怒,決定依法對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紅廟子派出所的處罰行為申請行政復議。

朱姊妹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指出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缺乏事實依據,侵犯了申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權利。因為申請人從事的是正常的家庭聚會。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明確反對家庭教會,而且對家庭教會正常的宗教活動並不要求政府乾預。

她還援引1997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第3條規定為自己辯護,「按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裡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如禮拜、祈禱、講經、講道、彌撒、受洗‧‧‧‧‧‧等,都由宗教組織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乾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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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教徒按照宗教習慣,在自己家裡舉行以親友為主參加的禱告、讀經等宗教活動(中國基督徒習慣稱之為『家庭聚會』),不要求登記。」

對華援助協會也對近一年內頻繁發生在新疆地區的打壓基督徒和基督教會的非法行徑感到擔憂和義憤,希望他們能切實遵守中國的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也希望烏魯木齊市有關公安機關能迅速糾正自己的違法行為,並保證今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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