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社會的非基督徒群體,抑或在教會/ 基督徒的群體,有一種文化非常流行,那就是「分別善惡樹」(或叫做「知善惡」)的文化。分別善惡的文化是什麼?有什麼特色?
分別「善惡」的「善」是以上帝看為好的善來理解,「惡」是以上帝以為不好或惡來理解;所以分別善惡是上帝的獨有本性,有百分之百的自主自決權的屬性。因此,人要吃此樹的果子是想能像上帝有創造主「分開」的主權—將光與暗分開,將空間以下和以上的水分開,將水與地分開,將物種的類別分開,將男女的性別分開等;人極盼望能做上帝,所以魔鬼說:「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而上帝也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22)
「善惡」是法律上的用語,如法官經過考慮,斷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就是知道善和惡的意思,如上帝看祂所造的甚是美好,但判斷那人獨居不好。
總言之,這分別善惡的知識落在人手裏,只能是一種獨斷,不以上帝為最高的判決者(Judge),而只按著己意作決定,置自己的被造本相於不理,更不理會上帝和祂將自己啟示在人生中的地位,造成了一個以自己的意思、自我欺騙、自我滿意為中心的心理。總之是以「我對你錯」作為一切的標準。這是一條死的道路,因為人離開了上帝就不能行生命的路。「我對你錯」的文化就是論斷(Judgmental)的文化,也可音意雙譯為「窒住盲堵」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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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udgmental:論斷的、「窒住盲堵」的文化特色
亞當夏娃開拓了這個我對你錯的文化,叫全世界陷在其中,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都是我對你錯─男人說,是女人給我吃,而且是你造的女人的錯,因此是上帝你錯;女人說,是你造的蛇給我吃,所以又是上帝你錯,堵著上帝的命令和心意。是聖經告訴我們當人類社會,落在「分別善惡」的「我對你錯的分界關係」時,自然的結果是害怕和厭倦上帝,害怕和厭倦人,造成這兩個關係的破壞;此外,亦害怕承認和面對自己的錯,由此而只採取逃避的態度,並學曉以自欺來繞過自己的惡,掩誚菑v的錯,而將別人放在惡和錯的那一邊,形成一種看任何人和事,都以「判人於死地」的態度來處理;甚至與上帝的關係都是我善你惡,為何要聽你的話,你的話一定對嗎?懷疑上帝而不認識自己,這就是Judgmental,就是「對人對上帝對己,採取窒住盲堵的行徑」,阻礙並盲目地堵塞人的表白,叫人叫神被拒於千里之外。
從這論斷的作風和行為,必然產生兩種對人對神的生命表現:Antagonistic,對抗性(音意雙譯為壓根兒來樹敵);Repulsive:易拋棄。
2. Antagonistic:對抗性(壓根兒來樹敵)
人類的第一個家庭,以及人後來的發展,都將上帝給我們的恩賜恩典用在不當的地方,特別是人與人之間同情共感心靈相通的能力,互相守望及對此關係的防衛能力,勇士的戰鬥能力、防範外人破壞的能力等,這些都不用在面對撒旦上而是用於對付自己人。另外,又例如對美麗和知識的敏銳觸覺和渴望,卻成為為自己情慾服務的獨斷自大的行為。
在教會、機構如此,在家庭也如是。當一個群體活在這種論斷的文化中,人的感情會只收藏不外露,整個群體的氣氛就相當冷漠,相當冷酷,失去彼此的信任,失去活力,只有彼此壓制;更甚者就是出現令人反感的質素─律法主義,自以為是(因為沒有親密關係的互相勸誡,個人主義抬頭,並唯我獨尊),種族主義,階級主義,山頭主義,虛偽自恃─造成另一種更糟的文化,就是Antagonistic的文化─壓根兒來樹敵的文化。
3. Repulsive:易拋棄
人犯罪後,對上帝為人所定的位份排斥和拋棄,亦不曉得幫助別人成就其位份,甚至對最親近的人也予以排斥。本來上帝的心意是:「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後來是「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戀慕」原文有「慫恿去犯罪」之意(urge, impulse, 創世記4:7 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 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家庭中,女人想居於領導地位,而不是處在伙伴的關係上;男人亦不以彼此為肋骨的關係相處,卻要管轄女人。人類文化從家庭文化而起,家庭中夫婦關係落在repulsive 的境況中,整個社會、世界也是如此。
我們在主內,生命的目標不祇是為主作大事,更是遵照主的吩咐,學習彼此相愛,彼此欣賞,彼此鼓勵,以致我們的生命更趨成熟,真是有生命的內裏更生,這才是真事奉;並叫人因此認得到我們是主的門徒。在這個學習的環境中,我們有否不彼此排斥?彼此本來互為主內弟兄姊妹,我們是否趨於內向,將人可以接觸到我的路徑封閉起來,以免受到操控或傷害?或是我們在豎立一座堅固的石堡去抗拒別人的愛,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別人亦不可愛?
生命樹的文化
若果我們是吃生命樹的果子就不同了,吃生命樹上帝的命令,是順從上帝的表現。一個群體活在順從上帝的文化中,是看到生命的來源是創造主自己,祂掌管我們的生命,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任何的好處和善都是來自祂;我們的好處和善亦遠遠不能與上帝相比,那麼我們一切的目光,當不再以我對你錯、我善你惡的分野作為立足點。
上帝所造的果子悅人眼目,亦可用食物。悅人眼目不是罪,但若都不幫助我們藉美來看見上帝的能力、恩典和愛,單為滿足自己,這就是罪;悅人眼目的讚美,成為悅人眼目的情慾,就是罪。
總得記著:每當信仰被視為一種權利,或是一把量尺時,我們便與法利賽人同夥,而恩典則輕輕溜走。
本文轉載自《福音文宣社》,作者何崇謙為基督工人神學院副教務長,教牧學博士課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