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同性戀伴侶能構築完美的愛情嗎?

2013 八月 23日, 星期五 11:53

同性戀主義者主張同性戀伴侶也可以像異性戀者構造轟轟烈烈的完美愛情。那麼,同性戀的愛情觀具有被肯定的正當性嗎?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曾發表文章探討此話題。

柯教授直言,同性戀愛情根本無法與異性戀愛情相媲美,「同性戀愛情是一種不完美、有缺陷、有問題的愛情。」

他指出,同性戀的愛情是建立在極度主觀化、不切實際的虛幻愛情觀上的。這種愛情觀把愛情與性別、婚姻、家庭、生殖、社會關係割裂開來,這都歸屬於現代浪漫個人主義的錯誤愛情觀。

柯教授表示,愛情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婚姻、家庭、生殖與社會密切聯繫的。更重要的是,愛情與性分不開,因為愛人之為愛人就是因為他或她渴望與所愛的人在身體上結合為一。因此有愛情之所在,就有性結合的渴望。

「因此,我們可以說愛情其實是一種身體之愛,因為它與身體分不開——出於身體,也指向身體。愛情總是渴望另一個身體。既然如此,愛情的恰當性就與身體不可分。也就是說,愛情之恰當與否和人對身體的理解有關。」他說。

柯教授進一步闡述愛情與人類社會的關係。他表示,身體是人作為一個特定類型之存有者的在世存在方式,它不是人建構的,而是生而如此的。換言之,作為一個身體存有者,人已經透過身體而「被註定」應當如何存在;違反這個天生註定的存在方式,人也就不得存在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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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愛情產生使男女結合的動力,進而結婚,建立家庭,生出新的人。「由此看出,愛情是人類得以在世延續與人類社會得以構成的重要『入口』,人們似乎都被愛情帶進了這個人類生命長河與社會關係。」

因此,柯教授認為愛情的意義十分重大,它不只滿足兩個人的情感需要,同時也是人類得以存在並人類社會得以建立的重大環節。

在他看來,能夠產生如此重大職能與意義的愛情就是存在於男女之間的愛情,也就是異性戀愛情。把愛情與性、婚姻、家庭、生殖、社會分開去探討是不切實際的。

柯教授又用一系列反問促使人深思同性戀愛情的正當性。「如果同性戀愛情是正常的、好的、對的、可行的,那麼人不知道還有什麼戀愛是不正常的、不好的、不對的、不可行的。」

他又問,「如果連人們基於自然實在而立論都要被否定,那麼人們又應當基於什麼而立論呢?如果只要人想做的又做得出來的都是可做的,那麼又有什麼事是人不可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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