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六位領袖失信案第二階段庭審次日曝出更多內幕,先前自稱無暇處理思創業務的董事鍾嘉榮為了解決康希妻子何耀珊出唱片蒙受的巨額虧損,與教會高層積極謀劃如何完美「補洞」。
在先前供詞中,控方證人、思創董事鍾嘉榮表示由於分身乏術,授權城市豐收教會資深會友Suraj代他處理公司業務,以此解釋為何他不是完全清楚思創所有重要事務。
但控方表示,在2007至2008年間,鍾嘉榮對思創的參與度不高,一般轉交教會領袖處理。但當思創旗下藝人康希妻子何耀珊音樂專輯巨大虧損時,卻變得很「積極」,與教會高層商討如何不露痕跡地「補洞」。
說到公司虧損,鍾嘉榮在庭上供稱,思創一般業務是可以賺錢的,但為了替公司旗下藝人何耀珊的「跨界計劃」出唱片一事進行投資,才會蒙受虧損。
鍾嘉榮還表示,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牧師力挺妻子出音樂專輯,並打包票說只要專輯一賣思創就能回本。為了融資製作音樂專輯,思創向城市豐收教會與AMAC公司發售千萬巨額債券。
對此,控方指控城市豐收教會六位領袖私自挪用建堂基金,以投資購買思創債券為名,實際上暗地裏資助何耀珊的音樂專輯。但辯方反對此說,因為教會領袖認為,他們支持何耀珊的最終目的是憑藉她的音樂將福音帶進未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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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並不接受靠流行音樂傳福音的說辭。控方反駁說,既然教會領袖認為支持何耀珊音樂事業並無不妥,為何他們與思創攜手資助何耀珊一事上遮遮掩掩?
為何耀珊出唱片蒙受巨大虧損,又要在短時間內退還教會4千萬元租金,鍾嘉榮於2010年4月5日向康希等領袖致信提議為教會進行特別審計以免當局介入,同時拖延時間找錢「補洞」。
有律師資格的鍾嘉榮在上述短信說,「我建議,重要的是讓有關當局知道我們主動提出特別審計。這樣他們至少在報告出爐前不會採取行動。等他們行動時,洞已補上。」
鍾嘉榮還供稱,當時他不知道教會是否受調查,後來他與康希、周英漢和陳一平一起為償還債券努力,最終及時把洞給填補了。
另外,在鍾嘉榮寄給康希的電郵中分析如何避免觸犯失信罪。他表示,「不誠實」是失信的關鍵因素之一,只要證明教會在所有交易過程中沒有損失,就能顯示沒有不誠實行為。這樣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
庭上還披露,聽從鍾嘉榮建議的被告人動用所有手段儘快償還教會的錢,包括找Firna贖回約1150萬元債券,及找印尼富商哈納菲 (Wahju Hanafi,何清偉)賠償Firna與何耀珊專輯的虧損。
問題是,Firna的老闆也是哈納菲,同時也是何耀珊專輯與跨界計劃的擔保人。他一個人既要賠償損失給思創,同時也要替Firna還鉅款。
哈納菲個人無法承擔所有債務,便向3名獨立人士借了2,150萬元。之後,為了償還這筆鉅債,他又向AMAC借貸還債。而AMAC就是城市豐收教會聘用的投資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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