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同性戀性愛是「正常」的性行為?

2013 八月 30日, 星期五 9:33

同性戀主義者挑戰反對人士日常的認知與評價能力,他們主張既然肛交可以實現同性性愛,為何要否認同性戀性生活的正當性?但有知名基督徒學者撰文駁斥此謬說。

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反駁說,主張肛交正當化就是否定人體器官有特定的自然本性,否定人類能知道並判別器官的自然本性,「這都是一種誇大的強詞奪理,而毫無理性可言。」

柯教授解釋說,肛交的行為超越了器官的自然職能,是不合乎自然的,因為肛門不是為了性交,而是為了排糞便。

但同性戀主義者顛覆普通人的日常判斷力,狡辯說「自然的」其實很難定義,因為器官的職能具有多樣化,比如嘴巴可以說話、吃喝、唱歌,也可以親吻;手可以寫字、打球、用飯、敲打等。

雖然一些器官的職能確實是多樣的,但柯教授指出這不能否認器官有其特定的自然本性。「好比說,沒有手的人經練習後學會用腳寫字;但不能反過來說,因為腳能用來寫字,所以用腳寫字就是合乎腳之自然本性。」

「因此,一個器官『能』用來做什麼不表示這個器官做這個行為是『自然的』,因為『能』做什麼可以由意志決定,但器官的自然使用需合於器官的本性,即器官的存在目的;而器官的存在目的不是受人的意志決定的,而是與人體的其他器官有著整體的關係,人是在人體的活動機能中運用器官的特定職能。」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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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已經證明,不合乎器官本性地使用器官常帶來問題與疾病,例如男同性戀性愛行為——肛交容易產生、傳播愛滋病就是其中一例。

他還強調,只有極少數器官能被人的意志支配,而且在意志未介入器官時,人體整個器官仍然不斷運作以維持身體的存在。

「顯然,器官本來就有其先天的職能,展現這個職能的就是它的自然(本性)。所以『能』不等於『自然』。」柯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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