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主義者以心理學將同性戀去病化為理由,主張同性戀不是疾病,而是正常的。但基督徒學者柯志明反駁此說欠嚴謹,充滿著政治色彩。
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自《心理異常之診療與統計手冊》中刪除;1992年,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編定之《國際疾病分類》刪除同性戀。
因此,同性戀主義者藉「現代醫學不再視同性戀為病」合理化自己的主張,鼓吹同性戀是正常的。不過,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柯志明指出,醫學並不總是「客觀的」,不能排除受主流意識形態、文化勢力的影響,以至於把是病的視為不是病,反而把不是病的視為是病。
所以,他強烈懷疑美國或國際醫學組織把同性戀除病化是有著「政治正確」的考量,因為不希望被視為對同性戀者的「歧視」,或者往好處想,不希望助長對「作為一個人」的同性戀者的歧視。
柯教授分析說,首先,不列入疾病不表示是正常的或不是病,只是以現在的醫學觀點看來不是病而已。其次,疾病的認定是變動的,有時甚至是相對的,因為這涉及對「疾病」的定義。
他相信現代醫學不會把自私、詭詐、撒謊、好色、多疑、好鬥、自大、頑固、自我中心等列為疾病,但它們到底是不是病呢?
柯教授又連續反問道,「一個不斷要與人發生性關係的人是否有病呢?一個不斷說謊的人是否有病呢?一個不斷與人勾心鬥角的人是否有病呢?……我想常識或直覺可能更準確,我們不是常常罵上述的人『有病』嗎?就算不是『病』,這就表示它們是好的特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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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同性戀主義者打著「同性戀去病化」的旗幟合理化自己主張的手法只是虛張聲勢,經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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