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頌輝:從舊約聖經看職場宣教

2013 九月 20日, 星期五 13:25

「職場宣教」是近年在華人教會界常聽聞的名字,市面上的書本、教會辦的專題常以此為主題,也有神學院開始開設相關的課程。筆者認為這是一個挺好的覺醒,基督徒常常將宣教局限於教會活動,以為要傳福音就要辦佈道會、住家佈道、福音茶會等,甚至有些基督徒更將此責任推卸給傳道人或負責宣教組的弟兄姐妹。筆者常覺得,教會最需要的不是傳道人,而是一群有使命感的平信徒。坦白說,教會的牧者在牧養信徒的職責下,對外的接觸是愈來愈少,反之,一般信徒每週有至少五天在接觸未信者,如果他們的熱忱能被挑旺起來,並接受更好的宣教訓練,那將是一股強大的屬靈影響力!

不久前,筆者受邀在一間教會主講差傳年會,主題就是《從聖經看職場宣教》,分為新約和舊約兩堂,今整理起來與大家分享。這兩篇講章不著重實際技巧,而著重神學觀念。筆者認為這是信徒宣教的基礎和動力的來源。人若不知道為什麼要看重職場宣教,學再多的技巧也不會實際去做。

舊約最重要的三個主題,莫過於創造、墮落和揀選了,以下分這三大方面來剖析職場宣教的重要性。

一、創造:萬有都在神的主權之下

聖經一開始便聲明,現有的宇宙都是獨一真神所創造的(創一)。神本是自有永有的神,祂超越時間和空間。神是萬有唯一的源頭,也是宇宙和歷史唯一的主宰。聖經提到神創造人的時候寫道:「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6~28)神所託付給人管理大地的使命,並沒有因為犯罪墮落而失去,相反地,這個使命因犯罪而變得更加緊迫。一方面是因為人已經普遍悖逆,管理大地的使命自然落在少數認識神的神國子民身上;另一方面,宇宙受了咒詛已經失序了,管理起來自然就變得更加艱難。簡言之,按照神的旨意管理的人變得更少,被管理的事物則更加不受控制……但無論如何,神的主權仍然凌駕於萬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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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須有一個眼光,看見世界是屬於主的,我們是他的管家,要按照神的心意來治理萬有,使神的統治實踐在每一個領域,無論是教育、政治、醫學、商業、藝術、娛樂、文化或媒體等。基督徒神觀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把神局限在宗教領或個人的領域裡面。我們講神的家,常是指教堂這一棟建築物;我們講救恩,涉及的只是天堂和地獄;我們講事奉,所指的只是教會進行的事工;我們講天國,也只是關乎那看不見的永恆國度而已。有時候,連我們自己都不太希望神來管理我們生活的每一個部份,只是希望祂按照我們的需要和祈求來滿足我們。信仰對很多基督徒而言,只不過是生活的「一部份」罷了,而不是全部。

也因為這樣,基督徒很少有看工作為呼召的觀念和心態。我們潛意識裡認為,去當牧師、傳道、宣教士總是最「神聖」的,不然至少也要當個教會同工或幹事。我們老是認為,這些人比一般信徒都虔誠。誰要是真正愛主,就要獻身全職事奉。或许就是這種心態,深深阻擾了基督徒對社會無法產生當有的影響力。小說家賽爾絲(Dorothy Sayers)說:「你若看見一位基督徒以自己卓越的工作來讚美上帝時,千萬不要打擾他。不要將他帶離最適合他的呼召,跟他談宗教或扯一些關於教會的話題。就讓他以上帝呼召他的方式來事奉祂吧。」我們應當把每一個職業都摆在相同的地位上來看。神呼召不同的人去做不同的事,但每一個都是為了榮耀神,每一個都是實踐神的主權,每一個都有獎賞。

二、墮落:萬有都在罪惡權勢之下

根據聖經的罪惡觀,罪惡所帶來的後果是普遍性的,也是滲透性的。

所謂普遍性,是指每一個人都受到墮落的影響,連自然界也一樣被連累。根據聖經的記載,亞當夏娃的犯罪是在他們生育之前。人類既都從這已經對墮落的始祖而出,就無一人不受其侵害(參羅三12)。

所謂罪惡滲透性,則是指它的影響是徹底的,不只是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使我們必須承受聖潔主的怒氣和後果,而且還扭曲了我們的身體、思想、情感和志向,以致完全偏離了其原屬的軌道。在宇宙觀方面,人不再以神為神,反而把自己或比自己更低等的物質當神;在道德方面,人的標準已經錯亂,非但不將神的律法看在眼裡,更越來越將惡行合理化;在人生觀方面,人不再以榮耀神並一生享受祂為目的,轉以自身的利益和幸福為目標,甚至根本就不理會目標是什麼;在價值觀方面,人的優先次序和貴賤價值判斷大混亂,無法正確地分辨重要與次要、好與壞。

基督徒對罪惡的觀點理當加強他們的宣教使命感。一方面,我們為了神所創造的宇宙被扭曲而感到焦急,另一方面我們知道人類不可能在已破損的狀態中自己找到真正幸福。因此,我們當視職場為我們要去服事的工場,期待神透過我們在其中施展祂救贖的大能,進行轉化、修復的工作。

三、揀選:萬有都在祝福對象之下

為了解決人類墮落的問題,神揀選了亞伯拉罕,要藉著他的後裔使萬民得福。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神揀選亞伯拉罕和其後裔(即以色列)的目的,是要以他們作為萬民得福的管道,也作為真正人類的典範。從新約看來,以色列所預表的就是新約彌賽亞群體——教會。彼得寫道:「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在談職場宣教使命以前,基督徒需要先檢視自己的信仰光景:我們是否在每一個領域上讓神來主宰?我們是否仍在罪惡的權勢之下生活?我們心思是否有因基督而被更新?……這話的意思不是只有完美的基督徒才可以做宣教,若是的話將無人有資格;這話也不是要我們把自己當作救世主,把拯救世界的擔子扛在自己肩上,又總是對別人指指點點,而裝得自己很虔誠。切記,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一方面我們相信自己的罪已經蒙赦免,另一方面我們相信自己仍然在成長;一方面我們深信自己的軟弱,另一方面我們知道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就必然不斷更新變化。

基督徒作為蒙恩的典範包括兩大方面:(1)顯出神恩的偉大:我們不掩飾自己的軟弱,我們活出最真實的自己,因我們的得救是基督偉大的作為;(2)顯出基督的美德:儘管我們不完美,卻願意不斷的成長和學習,讓自己的改變能顯出基督改造的大能。因此,不要以為得救完全靠恩典就不必在乎生命見證,也不要太擔心自己的生命見證不夠完美而攔阻了人來信耶穌。我們的不完美正好凸顯了神恩的偉大,我們成長則凸顯了神改變生命之能力的偉大。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徒作為人類典範絕對不只是消極的不受污染,也是積極的造化世界。我們應當按照聖經的原則來處事、經營和運作,當世人在行事的原則違背神所定的定律時,基督徒應當勇於責備、勸勉和指正。很多時候,是我們怕錯以致不敢做。坦白說,我們的罪惡觀真的不全面,以致總是以為只有做錯事情了才是犯罪,卻忘了失責也是一種犯罪。這也不應該成為一個負擔,而是基督徒生命的渴望和真實的流露,而且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自己也因而得到好處,因為我們不只是在應付生活,也做著人之所以為人的崇高使命。用一點心思想一想,你一定能在職場生涯裡有與眾不同的作為。

不要為了工作而工作,我們要看職場為神主權實現的場所,看工作為墮落世界中的服事,看自己為神祝福萬民的導管。

注:作者為神州華傳宣教士,目前在台灣進修。本文轉載自《華傳》第二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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