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祥牧師:教會制度孰好孰壞?

2013 十月 17日, 星期四 9:55

有人曾在問,「為了防止教會腐化,被撒但利用而謀殺教會,是不是教會需要有一套好的制度?」這是個很好的問題!

感謝主,好的制度當然有幫助。但並不是絕對的!例如,在新約時代,當教會到處被建立之後,聖經並未規定那一套制度一定是最好的,而是因地制宜;換言之,看當地教會採取什麼方式對該教會最好,就由當地教會自己制定。因此,教會大體上可分成三種制度:主教制、中會制、會眾制。

主教制(Episcopal System):天主教會、希臘正統教會、聖公會、衛理宗、路德宗都屬於這一類制度。(不過衛理和路德宗的主教制也會遵重地方教會的反應)。這種制度是由上而下,層層管理而下。地方的會眾常常要聽命於主教、教區長、紅衣主教的命令。

會眾制(Congregational System):剛好和主教制相反,以地方教會的會眾為主,地方教會會眾的決定可以不聽上面區會的決定或命令,而區會也無權過問地方教會的事誼。例如:浸信會,公理會,神召會,華人的地方教會也大都是屬這種性質的教會體系。

中會制(Presbyterian System):這是加爾文教派包含長老宗、歸正宗的教會之制度。這種中會制乃是以一地區的數十個地方教會組成的議會。這個議會是由地方教會的代表,通常是牧師和長老代表組成的,又稱代議制。這個議會之權柄有如主教,(但不是一個人而是所有的代表)。這個制度直接影響了今日的民主政治,特別美國的政府制度就是以這種制度的模式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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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種體制都合乎聖經的原則,都各有好壞及優缺點。問題不在於制度,而在於行使權柄的人。

舉個例子:美國是個極度開發人權民主的國家,過去兩百多年來靠著好的制度,讓美國好好發揮國家的潛力成為世界第一強國。可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民主制度的弊端層出不窮、國會兩黨制、總統制的互相較量權柄、以前說是:「均衡權柄」(Check and balance),現在變成互相拉扯,互相牽制。問題不在於制度,問題是在於在這個制度下的人有沒有真正的基督信仰。現在是為了分贓不均,為了自私自利,互相鬥毆。結果是自相殘殺,雙雙敗亡。壞人或不合宜的人,若在好制度上也會玷污整個制度。

反過來若有主耶穌的生命的人,縱使在有瑕疵的制度上,因著信、望、愛的生命,所展現出來的能力也會幫助人、造就人。我再說個極端的例子:我們都不要極端的個人集權主義,因為絕對的權力給人帶來絕對的腐敗。但是在上帝的國度裡,上帝就是那一位絕對有主權的神,但在祂裡面的人民是什麼呢?只要順服在祂的主權下,在祂的法則下生活的人,確可得著無限的自由、人權與生命的意義。人實存的意義,在祂裡面可以全然發揮。因為祂乃是愛。反之,魔鬼也想模仿上帝,想對人宣稱有絕對的主權,但在牠裡面的卻是奴隸、黑暗與死亡。為什麼?因為牠是邪惡的魔頭,毀滅人性的惡者。

作者為美國歸正教會亞太裔教會聯盟主席、紐約恩光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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