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君:
你好!我是一個從中國大陸到美國求學的女孩子。感謝主,讓我在這裡認識祂,得蒙拯救與赦免。我已於去年五月受洗歸入祂的名下。
再有半年就要回國了,可有一事常令我困擾,又無法和別的姐妹傾談,悶在心裡實在很辛苦。想來想去也只有妳才能幫我了。懇請妳在百忙中給我指點。謝謝。
五年前我在故鄉結織了一位男孩,我們彼此相愛至深,原本要結婚了,可國內的出國熱把我也捲進去了。遇上了這個出國的機會,我們便把婚事延後三年。走前我把貞操給了他。在國外兩年間,我們從沒間斷聯絡。從他的來信中看出,他的心意不曾改變,最近更催促我早日回國與他結婚。曉君,我好困擾。按照聖經說,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若回國他仍未信主(我已在向他傳福音),我是否可以嫁給他?若他提出性交,我該怎樣拒絕?作為一個基督徒,婚前是不可以有性行為的,我已知錯,不想再犯,可我也很注重這份感情。若我拒絕他,會傷害這份感情嗎?
~困擾人上
親愛的困擾人平安:
感謝上帝,從老遠的中國,帶領妳出來,讓妳認識祂,成為祂的女兒。這是人生至大的福分。我為妳高興,也為妳感恩。
現在妳從聖經知道: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也知道未結婚有性關係是上帝不喜悅的。可是妳未信前在中國已有一位談論婚嫁的男朋友,你們也有過性關係。我的見解是你們雖沒有夫妻的名分,可是已有夫妻的實意,所以我會用哥林多前書七章十二至十五節來尋求妳決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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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妳現在可以做的,是每天為他的靈魂得救代禱。在你們書信來往之間,與他分享妳日常生活中如何體驗主的信實和恩典並聖經中所領受的真理。
第二,求主赦免妳以前無知時所犯的罪,求祂保守妳以後不再犯同樣的罪。
第三,將妳的婚姻放在主的手中,求祂帶領妳。為妳回國後所要作的決定禱告,給妳信心並作抉擇的智慧。
第四,現在計劃好,妳回國後第一件要做的,就是約定一個時間,坦誠的告訴對方,妳仍很珍惜你們的感情。但因為妳信奉了主耶穌基督,妳知道妳的行事為人、思想都有很大的轉變。以前不做的事,現在會做:例如每天讀經、禱告,每星期崇拜、奉獻、事奉等;以前做的現在不做了,例如聖經教導不可犯罪,包括婚前性行為等等。所以妳盼望用一段時間(三至六個月)讓彼此有重新認識的機會。若他可以接受妳這樣的改變,並尊重妳的信仰,經過這段適應期後,你們可以繼續談論婚嫁。若他不能接受妳在信仰上的改變,妳告訴他妳不會強迫他一定要接受妳,他可以自由選擇他人。
至於擔心他因為妳拒絕他對性的要求,甚或認為妳將信仰看得比他更重要,會不會傷害這份感情呢?我相信是會有影響的。但可以是負面的,也可以是正面的,視乎對方是否真正看重你們的關係。假若他只是注重滿足自己的情慾,他便會覺得妳不依他是拒絕他,使他受挫折,是傷害他,特別因為以前妳滿足過他。但對方若真的重視妳,尊重妳,看重你們的關係,他便會尊重妳的抉擇,甚至還會比以前更信任妳。他會希望重新認識妳,會願意重新適應怎樣和妳相處。這樣,你們之間的危機豈不反成了你們感情的試金石嗎?若你們的感情經得起考驗,你們之間便會自此以後,更尊重對方,也更信任和更愛對方。
詩篇第一百廿七篇第一節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困擾人姊妹,將妳終身的大事交託天父吧。信靠祂,祂是替妳建造,替妳看守的上帝。
願神祝福妳!
~曉君
本文原載《中信》月刊第430期